演講稿與作文有什麼區別,演講與朗讀又有什麼區別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體育
  • 2023-01-27

演講稿與作文有什麼區別,演講與朗讀又有什麼區別2017.10.23 回答

作文重在說理和敘事,強調理講透,事說清。

演講稿重在煽情,達到鼓動的目的。本質上也是作文的一種。建議看看奧巴馬的就職演說。

演講稿與作文有什麼區別,演講與朗讀又有什麼區別舊時光2017.10.22 回答

****演講和作文有很大的區別。首先,演講是演講者(具有一定社會角色的現實的人,而 不是演員)就人們普遍關注的某種有意義的事物或問題,透過口頭語言面對一定場合(不是 舞臺)的聽眾(不是觀看藝術表演的觀眾),直接發表意見的一種社會活動(不是藝術表演)。其次,作文是作者透過文章向讀者單方面的輸出資訊,演講則是演講者在現場與聽眾雙向交 流資訊。嚴格地講,演講是演講者與聽眾、聽眾與聽眾的三角資訊交流,演講者不能以傳達 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情緒為滿足,他必須能控制住自己與聽眾、聽眾與聽眾情緒的應和與交流。所以,為演講準備的稿子就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針對性。演講是一種社會活動,是用於公眾場合的宣傳形式。它為了以思想、感情、事例和理論來曉喻聽眾,打動聽眾,“征服”群眾,必須要有現實的針對性。所謂針對 性,首先是作者提出的問題是聽眾所關心的問題,評論和論辨要有雄辯的邏輯力量,要能為 聽眾所接受並心悅誠服,這樣,才能起到應有的社會效果;其次是要懂得聽眾有不同的物件 和不同的層次,而“公眾場合”也有不同的型別,如黨團集會、專業性會議、服務性俱樂部、 學校、社會團體、宗教團體、各類競賽場合,寫作時要根據不同場合和不同物件,為聽眾設 計不同的演講內容。 第二、可講性。演講的本質在於“講”,而不在於“演”,它以“講”為主、以“演”為 輔。由於演講要訴諸口頭,擬稿時必須以易說能講為前提。如果說,有些文章和作品主要通 過閱讀欣賞,領略其中意義和情味,那麼,演講稿的要求則是“上口入耳”。一篇好的演講 稿對演講者來說要可講;對聽講者來說應好聽。因此,演講稿寫成之後,作者最好能透過試 講或默唸加以檢查,凡是講不順口或聽不清楚之處(如句子過長),均應修改與調整。 第三、鼓動性。演講是一門藝術。好的演講自有一種激發聽眾情緒、贏得好感的鼓動性。要 做到這一點,首先要依靠演講稿思想內容的豐富、深刻,見解精闢,有獨到之處,發人深思, 語言表達要形象、生動,富有感染力。如果演講稿寫得平淡無味,毫無新意,即使在現場“演” 得再賣力,效果也不會好,甚至相反。 ***對於演講與朗誦,人們雖然可以透過自己的主 觀感覺把它們區分開來,但不少演講者(特別是初學者)在具體演講實踐中,還是自覺不自覺地混淆了二者的界限,以至使計劃中的演講活動變成了朗誦比賽。因此,要想真正地解決問題,只憑主觀感覺是不夠的,還應當注意探求那些不易表述的差異。 從表現方式來說,朗誦是一種藝術表演活動;演講則是一項帶有藝術色彩的社會實踐活動。 這就是說,雖然演講與朗誦的表現形式都是運用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進行的一種藝術審美活動,但它們對社會生活的具體反映方式卻存在著本質的區別。作為表演藝術,朗誦對生活的反映帶有強烈的藝術色彩。它注重和強調運用各種典型化的手法來體現朗誦者(也包括作者)對社會生活的理解和概括。演講則由於它對社會生活現實的積極干預而帶有鮮明的實踐性。演講者利用真實、準確的生活事例,透過雄辯地論證和有力地鼓動,宣傳自己對社會生活的分析和現實主張,召喚聽眾和自己一道介入和參加具體的社會實踐活動。可以說,演講對生活的反映必須是現實的真實,而朗誦(包括其它的藝術表演形式)所反映的是藝術的真實。另外,演講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應該是“講”、述 、論 ,追求的是“情、事、理”的 “ ”“ ”融合,而朗誦主要的表現形式是“詠”和“誦”,追求的是“表演效果”。雖然演講中可以運用到朗誦、評書、快板、相聲、戲劇、唱歌等藝術表演形式,但這些都是處在演講活動的輔助地位上,必須要服從於“講、述、論”的需要,既不能喧賓奪主,更不能以“演”代“講”,否則就會使之發生質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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