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公共設施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 2023-01-12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毀壞公共設施的,是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損失達不到5000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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