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體育
  • 2021-09-11

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8-19 回答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對成年婦女一般以插入說為既遂標準,即以插入女性生殖器即可認定既遂,而對未成年人一般以接觸說為標準,即接觸到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即可判定為既遂。

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性行為,婦女本人同意的,不構成強姦罪。

(1)有的婦女與人通姦,一旦翻臉,關係惡化,或者事情暴露後,怕丟面子,或者為推卸責任、嫁禍於人等情況,把通姦說成強姦的,不能定為強姦罪。

(2)第一次性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但事後並未告發,後來女方又多次自願與該男子發生性行為的,一般不宜以強姦罪論處。

(3)犯罪分子強姦婦女後,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姦罪論處。

(4)男女雙方先是通姦,後來女方不願繼續通姦,而男方糾纏不休,並以暴力或以敗壞名譽等進行脅迫,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以強姦罪論處。

(5)把輪姦同男女流氓之間亂搞兩性關係加以區別。有的犯罪團伙在作案時,既有男女流氓之間的亂搞,又挾持女青年進行強姦的,後者應定強姦罪。

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8-19 回答

以強迫的手段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女性不滿14週歲的即使自願也按強姦罪論處。

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8-19 回答

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

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8-19 回答

標準:違背婦女意願;以付出際實行動;有犯罪的意圖。

在我國不以接觸說為判定標準,也就是說不要求碰到女性的生殖器官!

希望對你有幫助。

強姦罪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8-19 回答

一是強制手段(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二是發生關係(一般採取插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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