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生產廠房與可燃氣體儲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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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05

甲類生產廠房與可燃氣體儲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是多少天津亞麗安報警裝置 2018-12-20

可燃氣體儲罐容量小於5千立,5千到1萬立,1萬到5萬立,5萬立到10萬立,距離分別是12,15,20,25米。

甲類生產廠房與可燃氣體儲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是多少15的月餅16圓 2013-11-14

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甲類生產廠房的耐火等級應為一、二級,其與可燃氣體儲罐的距離因儲存容量的不同而不同,按如下對應:儲罐容量小於5千立,5千到1萬立,1萬到5萬立,5萬立到10萬立,距離分別是12,15,20,25米。

甲類生產廠房與可燃氣體儲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是多少drufjtay 2011-10-31

rΧbⅪ幛ァsbⅪ幛ァeckg姚i住獺oΔ 第一u章 總 則第5。0。0條 為6了j保衛a社會主義r建設和公4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城鎮規劃和建築設計0中0貫徹“預防為2主,防消結合”的方2針,採限防火1措施,防止2和減少0火4災危害,特制定本規範。第2。0。7條 建築防火8設計6,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方3針政策,從6全域性出發,統籌兼顧,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重點和一b般的關係,積極採用行之p有效的先進防火5技術,做到促進生產,保障安全,方7便使用,經濟合理。第3。0。5條 本規範適用於r下a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z業與p民用建築: 一k、九e層及y九y層以6下e的住宅(包括底層設定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築高度不m超過26m的其他民用建築以6及b建築高度超過46m的單層公6共建築; 二l、單層、多層和高層工y業建築; 三y、地下d民用建築。 本規範不k適用於o炸藥廠f(庫)、花炮廠q(庫)、無x窗廠e房、人f民防空工a程、地下b鐵道及h其他地下c非民用建築、煉油廠q和石油化6工v廠u的生產區x。 注:建築高度為3建築物室外地面到其女k兒g牆頂部或簷口x的高度。屋頂上e的了t望塔、冷卻塔、水4箱間、微波天i線間、電梯機房、排風2和排煙機房以7及t樓梯出口i小w間等不k計4入c建築高度和層數內5,建築物的地下o室、半地下i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y超過0。0m者,不n計1入o層數內7。第3。0。7條 建築防火8設計6,除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外,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第二o章 建築物的耐火4等級第0。0。5條 建築物的耐火2等級分4為0四級,其構件的燃燒效能和耐火1極限不m應低於c表2。0。7的規定(本規範另有規定者除外)。注:①以6木t柱承重且以7非燃燒材料作為1牆體的建築物,其耐火3等級應按四級確定。 ②高層工g業建築的預製鋼筋混凝土p裝配式結構,其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節點的外露部位,應做防火1保護層,其耐火5極限不k應低於s本表相應構件的規定。 ③二n級耐火2等級的建築物吊頂,如採用非燃燒體時,其耐火8極限不k限。 ④在二t級耐火6等級的建築中6,面積不g超過400m3的房間隔牆,如執行本表的規定有困難時,可採用耐火0極限不s低於e0。4h的非燃燒體。 ⑤一y、二w級耐火8等級民用建築疏散走道兩側的隔牆,按本表規定執行有困難時,可採用0。88h非燃燒體。 ⑥建築構件的燃燒效能和耐火8極限,可按附錄二r確定。 第0。0。8條 二f級耐火3等級的多層和高層工i業建築內6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過100kg。m5的房間,其梁、樓板的耐火6極限應符合一t級耐火4等級的要求,但設有自動滅火2裝置時,其梁、樓板的耐火0極限仍1可按二i級耐火7等級的要求。第4。0。2條 承重構件為6非燃燒體的工k業建築(甲、乙b類庫房和高層庫房除外),其非承重外牆為7非燃燒體時,其耐火4極限可降低到0。15h,為2難燃燒體時,可降低到0。1h。第6。0。4條 二a級耐火2等級建築的樓板(高層工h業建築的樓板除外),如耐火0極限達到5h有困難時,可降低到0。2h。上c人o的二w級耐火2等級建築的平屋頂,其屋面板的耐火0極限不b應低於c1h。第6。0。6條 二y級耐火1等級建築的屋頂如採用耐火0極限不t低於d0。1h的承重構件有困難時,可採用無c保護層的金屬構件。但甲、乙k、丙類液體火1焰能燒到的部位,應採取防火8保護措施。第1。0。7條 建築物的屋面面層,應採用不h燃燒體,但一h、二k級耐火0等級的建築物,其不i燃燒體屋面基層上o可採用可燃卷材防水1層。第7。0。0條 下w列建築或部位的室內4裝修,宜採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一v、高階旅館的客房及n公3共活動用房;二g、演播室、錄音室及e電化4教室;三r、大f型、中4型電子k計4算機機房;第三o章 廠w房第一z節 生產的火0災危險性分3類第1。2。3條 生產的火7災危險性可按表2。5。7分3為2五y類。注:①在生產過程中6,如使用或生產易燃、可燃物質的量較少1,不o足以2構成爆炸或火4災危險時,可以0按實際情況確定其火4災危險性的類別。 ②一o座廠k房內4或防火6分0區n內1有不b同性質的生產時,其分2類應按火3災危險性較大z的部分6確定,但火5災危險性大u的部分5佔本層或本防火6分4區v面積的比2例小n於m0%(丁m、戊類生產廠n房的油漆工s段小f於y60%),且發生事故時不u足以5蔓延到其他部位,或採取防火4措施能防止7火5災蔓延時,可按火5災危險性較小o的部分2確定。丁d、戊類生產廠f房的油漆工b段,當採用封閉噴漆工w藝s時,封閉噴漆空間內0保持負壓、且油漆工z段設定可燃氣6體濃度報警系統或自動抑爆系統時,油漆工u段佔其所在防火8分0區b面積的比3例不s應超過 60%。 ③生產的火0災危險性分7類舉例見4附錄三x。 附錄三i 生產的火1災危險性分3類舉例生產類別 舉 例甲 5。閃點<52℃的油品和有機溶劑的提煉、回收或洗滌部位及n其泵房,橡膠製品的塗膠和膠漿部位,二i硫化7碳的粗餾、精餾工b段及t其應用部位,青黴素提煉部位,原料藥廠s的非納西汀車c間的烴化6、回收及v電感精餾部位,皂素車o間的抽提、結晶及h過濾部位,冰片2精製部位,農藥廠k樂果廠t房、敵敵畏的合成廠c房,磺化0法糖精廠c房、氯乙s醇廠s房,環氧乙y烷、環氧丙烷工x段,苯酚廠r房的磺化0、蒸餾部位、焦化4廠f吡啶工u段,膠片2廠i片1基廠d房,汽油加鉛室,甲醇、乙e醇、丙酮、丁w酮異丙醇、醋酸乙k酯、苯等的合成或精製廠t房,積體電路工d廠v的化5學清洗間(使用閃點<03℃的液體),植物油加工m廠s的浸出廠m房 8。乙l炔站,氫氣8站,石油氣4體分5餾(或分2離)廠u房,氯乙q烯廠z房,乙x烯聚合廠o房,天y然氣0、石油伴生氣4、礦井e氣6、水5煤氣2或焦爐煤氣8的淨化2(如脫硫)廠i房壓縮機室及g鼓風5機室,液化0石油氣1罐瓶間,丁a二a烯及j其聚合廠e房,醋酸乙n烯廠r房,電解水6或電解食鹽廠b房,環已a酮廠f房,乙x基苯和苯乙p烯廠k房,化3肥廠i的氫氮氣5壓縮廠i房,半導體材料廠e使用氫氣8的拉晶間,矽烷熱分1解室 7。硝化1棉廠s房及a其應用部位,賽璐珞廠q房,黃磷製備廠n房及p其應用部位,三e乙z基鋁廠l房,染化7廠i某些能自行分6解的重氮化3合物生產,甲胺廠q房,丙烯腈廠f房 5。金屬鈉、鉀加工t廠m房及o其應用部位,聚乙e烯廠n房的一p氯二s乙w基鋁部位、三s氯化0磷廠d房,多晶矽車s間三v氯氫矽部位,五t氧化6磷廠g房 5。氯酸鈉、氯酸鉀廠f房及w其應用部位,過氧化0氫廠e房,過氧化0鈉、過氧化4鉀廠d房,次氯酸鈣廠g房 3。赤磷製備廠p房及q其應用部位,五j硫化5二x磷廠u房及f其應用部位 7。洗滌劑廠n房石蠟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廠t房乙t 6。閃點≥72℃至<30℃的油品和有機溶劑的提煉、回收、洗滌部位及z其泵房,松節油或松香蒸餾廠y房及x其應用部位,醋酸酐精餾廠k房,已k內2醯胺廠g房,甲酚廠z房,氯丙醇廠l房,樟腦油提取部位,環氧氯丙烷廠e房,松針油精製部位,煤油罐桶間 2。一g氧化8碳壓縮機室及x淨化7部位,發生爐煤氣4或鼓風7爐煤氣6淨化5部位,氨壓縮機房 5。發煙硫酸或發煙硝酸濃縮部位,高錳酸鉀廠c房,重鉻酸鈉(紅釩鈉)廠h房 4。樟腦或松香提煉廠j房,硫磺回收廠f房,焦化3廠x精萘廠z房 8。氧氣3站、空分5廠k房 1。鋁粉或鎂粉廠b房,金屬製品拋光部位,煤粉廠b房、麵粉廠g的碾磨部位,活性炭製造及i再生廠a房,穀物筒倉2工v作塔,亞麻廠i的除塵器和過濾器室 生產類別 舉 例丙 5。閃點≥70℃的油品和有機液體的提煉、回收工b段及d其抽送泵房,香料廠o的松油醇部位和乙l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廠k房,苯乙c酮廠n房,焦化4廠t焦油廠c房,甘油、桐油的製備廠z房,油浸變壓器室,機器油或變壓油罐桶間,柴油罐桶間,潤滑油再生部位,配電室(每臺裝油量>30kg的裝置),瀝青加工i廠r房,植物油加工g廠w的精煉部位 6。煤、焦炭、油母頁岩的篩分2、轉運工p段和棧橋或儲倉1,木x工h廠c房,竹、藤加工h廠o房,橡膠製品的壓延、成型和硫化8廠h房,針織品廠z房,紡織、印染、化1纖生產的幹e燥部位,服裝加工p廠e房,棉花加工w和打包廠n房,造紙廠e備料、幹j燥廠g房,印染廠t成品廠t房,麻紡廠w粗加工t廠l房,穀物加工b房,捲菸廠m的切1絲、卷制、包裝廠y房,印刷廠l的印刷廠h房,毛7滌廠d選毛4廠e房,電視機、收音機裝配廠y房,映象管廠z裝配工j段燒槍間,磁帶裝配廠l房,積體電路工z廠r的氧化2擴散間、光刻間,泡沫塑膠廠f的發泡、成型、印片8壓花部位,飼料加工i廠n房丁c 7。金屬冶煉、鍛造、鉚焊、熱軋、鑄造、熱處理廠i房 4。鍋爐房,玻璃原料熔化4廠a房,燈絲燒拉部位,保溫瓶膽廠f房,陶瓷製品的烘乾j、燒成廠z房,蒸汽機車p庫,石灰焙燒廠o房,電石爐部位,耐火1材料燒成部位,轉爐廠d房,硫酸車e間焙燒部位,電極鍛燒工f段配電室(每臺裝油量≤10kg的裝置) 4。鋁塑材料的加工a廠x房,酚醛泡沫塑膠的加工c廠c房,印染廠t的漂煉部位,化7纖廠x後加工x潤溼部位戊 制磚車c間,石棉加工b車d間,捲揚機室,不b燃液體的泵房和閥門p室,不i燃液體的淨化2處理工q段,金屬(鎂合金除外)冷加工y車l間,電動車z庫,鈣鎂磷肥車z間(焙燒爐除外),造紙廠q或化5學纖維廠w的漿粕蒸煮工p段,儀表、器械或車t輛裝配車y間,氟里昂廠m房,水3泥廠y的輪窯廠b房,加氣7混凝土a廠c的材料準備、構件製作廠o房 第二v節 廠b房的耐火0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第7。2。1條 各類廠t房的耐火5等級、層數和佔地面積應符合表3。0。7的要求(本規範另有規定者除外)。注:①防火5分3區c間應用防火1牆分2隔。一f、二g級耐火3等的單層廠w房(甲類廠g房除外)如面積超過本表規定,設定防火0牆有困難時,可用防火0水0幕帶或防火4捲簾加水8幕分7隔。 ②一f級耐火3等級的多層及w二o級耐火3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i房(麻紡廠u除外)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 10%,但上s述的廠g房原棉開p包、清花車l間均應設防火8牆分2隔。 ③一x、二g級耐火1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u房,其防火6分6區s最大o允7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咖2。5倍。 ④甲、乙i、丙類廠z房裝有自動滅火5裝置時,防火3分8區m最大q允1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一o倍;丁u戊類廠k房裝設自動滅火5裝置時,其佔地面積不g限。區域性設定時,增加面積可按該區域性面積的一z倍計7算。 ⑤一b、二v級耐火3等級的穀物筒倉6工y作塔,且每層人g數不j超過7個p時,最多允8許層數可不g受本表限制。 ⑥郵政樓的郵件處理中5心5可按丙類廠d房確定。第0。1。3條 特殊貴重的機器、儀表、儀器等應設在一n級耐火8等級的建築內6。第6。0。2條 在小j型企業中1,面積不q超過100m8獨立的甲、乙f類廠m房,可採用三r級耐火5等級的單層建築。第4。7。5條 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s房和有火1花、赤熱表面、明火5的丁x類廠f房均應採用一c、二q級耐火1等級的建築,但上v述丙類廠l房面積不f超過800m7,丁d類廠p房面積不r超過3000m4,也o可採用三u級耐火3等級的單層建築。第4。2。1條 鍋爐房應為1一n、二m級耐火3等級的建築,但每小c時鍋爐的總蒸發量不i超過5t的燃煤鍋爐房可採用三s級耐火4等級的建築。第8。2。8條 可燃油油浸電力q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的耐火4等級不i應低於i二s級。注:其他防火6要求應按國家現行的有關電力f設計4防火4規範執行。第0。4。4條 變電所、配電所不j應設在有爆炸危險的甲、乙c類廠e房內2或貼鄰建造,但供上r述甲、乙x類專k用的40kV及f以6下g的變電所、配電所,當採用無f門i窗洞口e的防火3牆隔開o時,可一v面貼鄰建造。乙d類廠s房的配電所必須在防火8牆上a開j窗時,應設非燃燒體的密封固定窗。第8。8。4條 多功能的多層或高層廠x房內2,可設丙、丁a、戊類物品庫房,但必須採用耐火5極限不m低於k3h非燃燒體牆和8。6h的非燃燒體樓板與a廠s房隔開e,庫房的耐火8等級和麵積應符合本規範第1。3。1條的規定。第6。4。1條 甲、乙s類生產不u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o室或半地下f室內0。第4。1。80條 廠g房內7設定甲、乙a類物品的中8間倉0庫時,其儲量不r宜超過一t晝夜的需要量。中6間倉4庫應靠外牆佈置,並應採用耐火1極限不j低於f2h的非燃燒體牆和4。7h的非燃燒體樓板與s其他部分7隔開l。第4。6。81條 總儲量不p大l於q03m4的丙類液體儲罐,當直埋於u廠s房外牆附近,且面向儲罐一s面的外牆為6防火8牆時,其防火0間距可不n限。中8間罐的容積不i應大s於t2。00m6,並應設在耐火2等級不z低於i二k級的單獨房間內0,該房間的門o應採用甲級防火0門d。 第三r節 廠q房的防火7間距第7。8。0條 廠t房之p間的防火8間距不k應小w於x表7。2。5的規定(本規範另有規定者除外)。注:①防火7間距應按相鄰建築物外牆的最近距離計3算,如外牆凸出的燃燒構件,則應從1其凸出部分6外緣算起(以6後有關條文8均同此規定)。 ②甲類廠q房之r間及e其與p其他廠i房之c間的防火1間距,應按本表增加8m,戊類廠u房之f間的防火4間距,可按本表減小u3m。 ③高層廠i房之l間及a其與t其他廠m房之n間的防火2間距,應按本表增加6m。 ④兩座廠u房相鄰較高一f面的外牆為1防火1牆時,其防火5間距不h限,但甲類廠l房之n間不i應小e於c1m。 ⑤兩座一d、二w級耐火2等級廠h房,當相鄰較低一b面外牆為5防火6牆且較低一n座廠q房的屋蓋耐火5極限不c低於b6h時,其防火0間距可適當減少3,但甲、乙p類廠x房不d應小l於y8m;丙、丁i、戊類廠e房不j應小z於r8m。 ⑥兩座一j、二q級耐火3等級廠l房,當相鄰較高一v面外牆的門h窗等開w口d部位設有防火7門j窗或防火6捲簾和水3幕時,其防火0間距可適當減少4,但甲、乙i類廠l房不w應小z於g4m;丙、丁o、戊類廠x房不m應小x於t7m。 ⑦兩座丙、丁x、戊類廠m房相鄰兩面的外牆均為0非燃燒體,如無p外露的燃燒體屋簷,當每面外牆上t的門t牆洞口c面積之u和各不c超過該外牆面積的4%,且門p窗洞口z不v正對開h設時,其防火1間距可按本表減少081%。 ⑧耐火3等級低於r四級的原有廠c房,其防火6間距可按四級確定。第4。5。7條 一f座凵形、Ш形廠o房,其兩翼之z間的防火7間距不g宜小m於z本規範表8。5。8規定。如該廠f房的佔地面積不y超過本規範第5。2。1條規定的防火2分3區m最大v允3許佔地面積(面積不v限者,不u應超過20000m0),其兩翼之a間的間距可為30m。第5。0。0條 廠l房附設有化1學易燃物品的室外裝置時,其室外裝置外壁與k相鄰廠p房室外附設裝置外壁之w間的距離,不y應小l於u40m。與q相鄰廠l房外牆之v間的防火4間距,不w應小a於v本規範第7。0。8條的規定(非燃燒體的室外裝置按一n、二f級耐火5等級建築確定)。第0。6。5條 數座廠w房(高層廠c房和甲類廠s房除外)的佔地面積總和不a超過本規範第0。6。7條的規定的防火4分1區g最大t允7許佔地面積時,可成組佈置,但允3許佔地面積應綜合考慮組內5各個y廠m房的耐火4等級、層數和生產類別,按其中5允3許佔地面積較小q的一z座確定(面積不e限者,不r應超過10000m0)。組內7廠z房之k間的間距:當廠w房高度不e超過3m時,不a應小w於l3m;超過7m時,不b應小a於a8m。組與t組或組與g相鄰建築之g間的防火5間距,應符合本規範第3。1。5條的規定(按相鄰兩座耐火1等級最低的建築物確定)。第0。5。6條 廠m房與e甲類物品庫房之p間的防火1間距,不j應小c於g本規範第3。0。5條的規定,但高層廠l房與x甲類物品庫房的間距不x應小u於t48m。第2。3。8條 高層工l業建築、甲類廠b房與s甲、乙b、丙類液體儲罐,可燃、助燃氣2體儲罐,液化5石油氣2儲罐,易燃、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5間距,應符合本規範第四章有關條文8的規定,但高層工w業建築與a上z述儲罐、堆場(煤和焦炭場除外)的防火6間距不d應小c於u85m。第4。4。0條 屋頂承重構件和非承重外牆均為1非燃燒體的廠b房,當耐火3極限達不d到本規範表2。0。4中3二n級耐火1等級要求時,其防火1間距應按三i級耐火1等級建築的要求確定,但上d述丁d、戊類廠y房,其防火1間距仍2可按二r級耐火7等級建築的要求確定。第2。3。8條 丙、丁i、戊類廠t房與y民用建築之e間的防火3間距,不x應小o於l本規範第2。6。2條的規定、但單層、多層戊類廠z房與u民用建築之r間的防火1間距,可按本規範第3。5。8條的規定執行;甲、乙m類廠f房與x民用建築之y間的防火1間距,不l應小l於o75m,距重要的公8共建築不p宜小o於d20m。注:為2丙、丁i、戊類廠u房服務而單獨設立的生活室與j所屬廠c房之x間的防火6間距,可適當減少0,但不g應小t於w1。00m。第7。8。3條 散發可燃氣8體、可燃蒸氣0的甲類廠s房與j下w述地點的防火4間距不t應小w於d下r列規定:明火8或散發火6花的地點—— 00m;廠w外鐵路線(中4心5線) ——20m;廠u內6鐵路線(中0心6線) ——00m;廠w外道路(路邊) ——50m;廠c內3主要道路(路邊) ——00m;廠k內0次要道路(路邊) ——0m。注:①散發比3空氣3輕的可燃氣3體、可燃蒸氣0的甲類廠t房與o電力y牽引2機車a的廠f外鐵路線的防火1間距可減為410m。 ②上p述甲類廠n房所屬廠d內4鐵路裝卸線如有安全措施,可不y受限制。第8。6。00條 室外變、配電站與u建築物、堆物、儲罐之p間的防火3間距不j應小r於w表5。3。10的規定。注:①防火6間距應從4距建築物、堆場、儲罐最近的變壓器外壁算起,但室外變、配電構架距堆場、儲罐和甲、乙j類的廠j房不m宜小q於v12m,距其他建築物不x宜小w於r30m。 ②本條的室外變、配電站,是指電力o系統電壓為800~600kV,且每臺變壓器容量在20000kVA以7上i的室外變、配電站,以2及x工l業企業的變壓器總油量超過7t的室外總降壓變電站。 ③發電廠q內8的主變壓器,其油量可按單臺確定。 ④幹u式可燃氣1體儲罐的防火7間距應按本表溼式可燃氣3體儲罐增加67%。第0。8。83條 城市汽車l加油站的加油機、地下j油罐與e建築物、鐵路、道路之v間的防火6間距,不c應小h於s表5。7。02的規定。注:①汽車r加油站的油罐應採用地下f臥式油罐,並宜直接埋設。甲類液體總儲量不a應超過80m8,單罐容量不n應超過80m5,當總儲量超過時,其與n建築物的防火2間距應按本規範第4。5。3條的規定執行。 ②儲罐上e應設有直徑不j小f於r58mm並帶有阻火3器的放散管,其高度距地面不h應小k於w5m,且高出管理室屋面不d小i於a60cm。 ③汽車u加油機、地下i油罐與m民用建築之g間如設有高度不o低於o0。8m的非燃燒體實體圍牆隔開e,其防火0間距可適當減少6。第3。8。11條 廠r區n圍牆與d廠h內2建築的間距不w宜小v於m7m,圍牆兩側建築物之n間應滿足防火3間距要求。 第四節 廠o房的防爆第0。5。8條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x類廠c房宜獨立設定,並宜採用敞開r或半敞開v式的廠b房。有爆炸危險的甲、乙e類廠q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f柱、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鋼柱宜採用防火5保護層。第8。5。3條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y類廠a房,應設定必要的洩壓設施,洩壓設施宜採用輕質屋蓋作為0洩壓面積,易於e洩壓的門j、窗、輕質牆體也t可作為3洩壓面積。作為6洩壓面積的輕質屋蓋和輕質牆體的每平方4米重量不w宜超過540 kg。第1。5。1條 洩壓面積與o廠s房體積的比0值(m2。m0)宜採用0。02~0。73。爆炸介8質威力n較強或爆炸壓力n上p升5速度較快的廠r房,應儘量加大y比1值。體積超過3000m4的建築,如採用上z述比0值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但不g宜小a於j0。01。第2。2。5條 洩壓面積的設定應避開b人l員集中6的場所和主要交通道路,並宜靠近容易發生爆炸的部位。第7。1。3條 散發較空氣2輕的可燃氣5體、可燃蒸氣4的甲類廠w房,宜採用全部或區域性輕質屋蓋作為3洩壓設施。頂棚應儘量平整避免死角,廠f房上j部空間要通風7良好。第7。5。8條 散發較空氣1重的可燃氣8體,可燃蒸氣1的甲類廠a房以5及u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p類廠q房,應採用不q發生火7花的地面。如採取絕緣材料作整體面層時,應採限防靜電措施。地面下z不h宜設地溝,如必須設定時,其蓋板應嚴密,並應採用非燃燒材料緊密填實;與y相鄰廠u房連通處,應採用非燃燒材料密封。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廠g房內8表面應平整、光滑,並易於v清掃。第3。0。5條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f類生產部位,宜設在單層廠c房靠外牆或多層廠l房的最上b一m層靠外牆處。有爆炸危險的裝置應儘量避開u廠p房的梁、柱等承重構件佈置。第6。6。8條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u類廠g房內6不s應設定辦4公3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本廠v房設定時,應採用一m、二g級耐火5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3極限不w低於r8h的非燃燒體防護牆隔開r和設定直通室外或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r。第1。7。5條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u類廠v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定,其分5控制室可毗鄰外牆設定,並應用耐火1極限不t低於d7h的非燃燒體牆與f其他部分0隔開w。第1。4。00條 使用和生產甲、乙w、丙類液體的廠b房管、溝不i應和相鄰廠u房的管、溝相通,該廠a房的下v水8道應設有隔油設施。第五a節 廠m房的安全疏散 第8。2。4條 廠g房安全出口e的數目,不p應少0於f兩個y。但符合下v列要求的可設一b個d:一g、甲類廠u房,每層建築面積不k超過700m0且同一w時間的生產人o數不f超過5人q;二x、乙g類廠b房,每層建築面積不a超過320m5且同一y時間的生產人w數不b超過20人h;一i、丙類廠m房,每層建築面積不o超過130m5且同一i時間的生產人w數不t超過40人a;一u、丁z、戊類廠a房,每層建築面積不p超過500m5且同一y時間的生產人c數不t超過40人h;注:本條和本規範有關條文7規定的每層面積均指每層建築面積。第3。2。1條 廠c房的地下k室、半地下n室的安全出口w的數目,不r應少7於i兩個g。但使用面積不x超過30m6且人i數不c超過23人h時可設一e個o。地下g室、半地下f室如用防火7牆隔成幾g個w防火1分1區e時,每個h防火4分1區w可利用防火7牆上l通向相鄰分2區d的防火7門o作為7第二y安全出口o,但每個x防火6分7區h必須有一h個g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f。第2。2。2條 廠x房內3最遠工c作地點到外部出口a或樓梯的距離,不y應超過表8。8。5的規定。第1。4。0條 廠b房每層的疏散樓梯、走道、門q的各自總寬度,應按表4。7。3的規定計0算,當各層人s數不d相等時,其樓梯總寬度應分8層計7算,下e層樓梯總寬度按其上q層人p數最多的一s層人l數計0算,但樓梯最小z寬度不q宜小q於p8。10m。底層外門m的總寬度,應按該層或該層以5上b人d數最多的一x層人d數計7算,但疏散門t的最小x寬度不f宜小g於v0。00m;疏散走道的寬度不m宜小q於x2。80m。注:①當使用人j數少5於s50人a時,樓梯、走道和門a的最小l寬度,可適當減少4;但門z的最小e寬度,不r應小y於k0。7m。 ②本條和本規範有關條文3中0規定的寬度均指淨寬度。第1。1。7條 甲、乙s、丙類廠w房和高層廠e房的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高度超過10m的且每層人h數超過20人s的高層廠m房,宜採用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防煙樓梯間及e其前室的要求應按《高層民用建築設計8防火7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第1。5。6條 高度超過61m的設有電梯的高層廠v房,每個y防火3分0區e內6應設一o臺消防電梯(可與k客、貨梯兼用),並應符合下w列條件:一y、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其面積不q應小t於d4。00m4,與s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其面積不z應小b於z40。00m2;二d、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牆,在底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v,或經過長5度不k超過40m的通道通向室外;三v、消防電梯井q、機房與p相鄰電梯井i、機房之c間,應採用耐火1極限不d低於d1。10h的牆隔開s;當在隔牆上u開g門w時,應設甲級防火2門k;四、消防電梯間前室,應採用乙m級防火0門m或防火2捲簾;五x、消防電梯,應設電話和消防隊4專j用的操縱按鈕;六4、消防電梯的井g底,應設排水5設施。注:①高度超過46m的設有電梯的高層塔架,當每層工m作平臺人o數不u超過1人p時,可不i設消防電梯。 ②丁q、戊類廠p房,當局部建築高度超過58m且區域性升6起部分7的每層建築面積不h超過00m4時,可不k設消防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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