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是公租房的同住人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旅遊
  • 2022-08-22

怎樣確定是公租房的同住人匿名2017.04.15 回答

成為“同住人”應符合三個條件:

1、 “同住人”應當在被拆遷房屋處有常住戶口。目前,房屋拆遷補償實現了從按人口補償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場價補償安置的轉變。據此,公安機關對房屋拆遷地區的戶口管理規定,也作了相應的調整,新核發拆遷許可證基地內的常住戶口,不再進行“凍結”。因此,“同住人”的常住戶口應當是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前取得的。

2、“同住人”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時,在該房屋處已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對於“居住一年以上”的時間規定,可以理解為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的前一年,一直在該房屋內居住,並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也可以理解為曾經在該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對於“特殊情況除外”,一般來說,因居住條件困難在外租房,因方便就學、就業,而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居住等情形,應當屬於特殊情況。

3、“同住人”是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住房”是指具有個人產權的房屋或有使用權的公房。雖無住房但享受過住房補貼的,也應視為有住房。至於“居住困難”的認定,可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含5平方米)為參照標準。

在此需提醒您的是,拆遷過程中對“同住人”的界定應。。。成為“同住人”應符合三個條件:

1、 “同住人”應當在被拆遷房屋處有常住戶口。目前,房屋拆遷補償實現了從按人口補償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場價補償安置的轉變。據此,公安機關對房屋拆遷地區的戶口管理規定,也作了相應的調整,新核發拆遷許可證基地內的常住戶口,不再進行“凍結”。因此,“同住人”的常住戶口應當是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前取得的。

2、“同住人”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時,在該房屋處已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對於“居住一年以上”的時間規定,可以理解為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的前一年,一直在該房屋內居住,並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也可以理解為曾經在該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對於“特殊情況除外”,一般來說,因居住條件困難在外租房,因方便就學、就業,而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居住等情形,應當屬於特殊情況。

3、“同住人”是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住房”是指具有個人產權的房屋或有使用權的公房。雖無住房但享受過住房補貼的,也應視為有住房。至於“居住困難”的認定,可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含5平方米)為參照標準。

在此需提醒您的是,拆遷過程中對“同住人”的界定應當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但對於因結婚、出生而在拆遷房屋內居住不滿一年,或他處有住房的,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只須在拆遷房屋內有常住戶口即可。

怎樣確定是公租房的同住人七零後2017.04.14 回答

公租房是沒有繼承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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