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大理寺少卿幾品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旅遊
  • 2022-12-23

唐朝大理寺少卿幾品夏天看社會 2022-12-20

唐朝大理寺少卿是四品。

唐朝大理寺是唐朝最高司法機關,依法行使中央司法審判權。主要職責有兩點:一是審理中央百官以及京師徒刑以上的案件。二是複核或者重新審判刑部移送過來的死刑和疑難案件。唐朝大理寺的最高長官叫大理寺卿,總管大理寺的一切事務,從四品。簡單一點來說,大理寺相當於現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卿相當於現代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大唐六典·大理寺》上記載:“大理卿之職,掌邦國折獄詳刑之事,以五聽察其情,一曰氣聽,二曰色聽,三曰視聽,四曰聲聽,五曰詞聽。以三慮盡其理,一曰明慎,以讞疑獄,二曰哀矜,以雪冤獄,三曰公平,以鞠庶獄。凡諸百司所送案犯,罪至流、死,皆上刑部,覆於中書、門下。”

唐朝大理寺少卿幾品

大理寺卿的職位設定

大理寺卿下面設少卿2個人,也就是副長官,從四品上。大理丞6個人,主要職責就是審判,從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大理正2個人,從五品下,主要職責就是複核大理丞的審判,根據刑法科條參議用刑之輕重,若大理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

除此之外,還有些具體執行人員,比如主簿,負責掌大理寺之印章,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籍。獄丞,負責掌率獄史,管理囚徒。大理司直,從六品上,主要負責出使按獄和監刑,以及參與大理寺的一些疑難案件。當然,還有其它職位。

總之,整個大理寺上上下下加起來大概有三百多個人,官吏的職責清晰,分工明確,有條不紊的執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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