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哈爾濱公路大橋限號 規定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旅遊
  • 2022-12-30

2011年哈爾濱公路大橋限號 規定sdd5125 2011-02-27

2011年1月4日至4月15日期間,公路大橋由江北往江南方向實施機動車每個月每天按兩個尾號限行規定;即:每日7時至19時,除公交車、計程車、特種車、9座以上客車以及送子車輛外,其他機動車按照車牌尾號實施限行的管理措施。機動車牌照尾號限行日期:牌照尾號為1或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牌照尾號為2或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牌照尾號為3或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牌照尾號為4或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牌照尾號為5或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號牌不符合通行規定的車輛可由松浦大橋、四環路或浮橋通行。

另外,每日7時至19時,公路大橋江北往江南方向,禁止外地號牌(黑A以外)的車輛通行;松北大道中源大道至太陽大道路段,由北往南方向以及松花江公路大橋雙向禁止貨車通行。不符合通行規定的車輛可由松浦大橋、四環路或浮橋通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