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給付是什麼意思?
- 2023-01-22
給付指的是擁有債權和債務的人所要給予賠付的行為。
在保險領域中的給付指的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遭遇的保險範圍內的事故經過核實定損後將保險賠償金額賠付給被保險賬戶。
給付型保險可以重複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是給付型保險中投保量最大的一種保險,因此可見,給付型保險主要應用在人身保險一類中。
給付具有6種形態:交付財務、支付金錢、移轉權利、提供勞務、提交成果、不作為。
對待給付是為了獲得對方的給付,自己所為的給付。
給付即債權債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債權為請求權,債權人的請求權是針對於債務人的特定的行為行使的,債務人的義務也正是此特定的行為,債權人得為請求及債務人所應實行的行為即為給付。
對待給付類似於約因,但是這是兩個法系的兩個意思有點相近的符號。對待給付這一說法以合同雙方是否相互存在對待給付關係為劃分標準。在不當得利之債中,給付是不當得利人應返還不當得利的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在無因管理之債中,給付是本人應償付管理人在管理活動中支出的必要費用。而在合同之債中,由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常常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都為給付。
雙務合同中的當事人互負債務是一種必然的相對關係,如果一方依據合同負有債務,而另一方只是在例外的情況下負有債務,民法上稱為“不完全的雙務合同”。此說同時又認為,單務合同是當事人僅一方負擔義務的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給付
對待給付義務是指與債權人的請求相對應,債權人負有的先行給付或同時給付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債權人只有在自己向債務人履行義務後,才可以請求債務人為給付,或與債務人同時互為給付。沒有對待給付義務,是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前提條件之一。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或者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產生解除合同(經過必要的通知程式)的法律後果;而延遲履行非主要債務的,只有在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才產生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所謂對待給付,就是為了獲得對方的給付,自己所為的給付。 一般用於用於合同關係中。
為了獲得對方的給付,自己所為的給付
上一篇:什麼是奈米結構
下一篇:單相思歌詞 單相思的歌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