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曾用名了還可以改名嗎,派出所不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書法
  • 2022-10-25

有一個曾用名了還可以改名嗎,派出所不2017.05.05 回答

改名沒有次數限制,如果派出所不給辦理,可以要求其給予不受理回執,然後提起行政不作為之訴。法律沒有這方面的限制規定 改自己的名字當然有這個權利 只要提出申請並得到同意就可以改了。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透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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