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夠刑法中的輕傷害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書法
  • 2022-12-12

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夠刑法中的輕傷害嗎過去的日子2018.12.16 回答

你說的情況,輕傷是一定的了,如果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嚴重影響腕關節功能,有可能構成重傷。面部擦傷如果留有明顯的瘢痕和色素沉著,也可以構成重傷的。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夠刑法中的輕傷害嗎狗尾草2008.10.06 回答

我剛才查了一下人體損害鑑定標準,你說的情況應該構成輕傷。建議你去做鑑定

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夠刑法中的輕傷害嗎匿名使用者2008.10.06 回答

基本上有骨折就是輕傷,具體需要法醫認定,他們有《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人體輕微傷鑑定標準》這些,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這些檔案,反正過去是。

賠償的話,你的醫療費、基本的營養費、誤工費、基本交通費這些都要賠償。一般來說法院是不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的(如果毀容,無法復原的話另說),另外造成殘疾還要額外賠償;後續治療的費用如果增加,只要證明和這次事件有關,就按照關聯的大小負擔。

一般是定故意傷害罪,你說的不太清楚判斷不出來。

判刑不好說,因為鑑定還沒下來,搞不好還是重傷呢不是?還有情節問題。如果輕傷的話,一般3年以下。

補充:

手部粉碎性骨折定輕傷問題不大,如果傷勢比較重(比如嚴重後遺症),也可能定重傷。一般來說是定故意傷害罪。喝酒與否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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