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出口都需要哪些手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書法
  • 2021-09-24

電動汽車出口都需要哪些手續?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10-23 回答

既需要商檢又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車輛

半掛車用的公路牽引車,客車,貨運車輛(輕卡、貨車、自卸),車輛底盤,但是其中也有個例外,就是非公路用自卸車是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僅需商檢

僅需商檢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車輛

水罐、油罐車,灑布車,攪拌車,救火車,垃圾車等專用車

既不需要商檢也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車輛

起重車,半掛車,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etc需商檢),推土機,挖掘機,攤鋪機等其他工程機械

商檢由產品屬地的商檢局辦理,一般都由工廠負責辦理,每個地方商檢局要求的準備提交的單據各不相同,貿易商準備的單據基本是箱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工廠

需要提供的基本有,內貿合同,廠檢單,3C證書,車輛公告,全部車輛VIN號,有的還需提供上線檢測報告,車輛合格證等;有的商檢局,對於整車商檢,可能

要求先出具底盤廠的預檢單。

一般省內出的是通關單;省外,出的是換證憑條;有效期都是兩個月

對於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車輛出口是有一定資質限制的,每年商務部會公佈一份《XXX年度符合申領汽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名單》,每個生產企業,可以授權四家企業出口經營,如果沒有這類的資質,您可以找這些有資質的公司代理出口。

第一次申領出口許可證,首先要去省外經貿廳申辦電子鑰匙;電子鑰匙辦下來之後,透過電子鑰匙在出口許可證申報系統中填寫申請表,網上初審通過後,列印申請

表,蓋章後,連同外銷合同,授權代理協議,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對外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上提供影印件加蓋公章),還有情況說

明,辦理人的單位介紹信,等其他需要證件。將以上資料準備齊全之後,提交到外經貿廳大廳出口許可證視窗,等候複審,如果沒有什麼意外,一般3個工作日再去

同一個視窗領證。

商檢放行,出口許可證領證之後按正常程式發貨報關。

電動汽車出口都需要哪些手續? 煙花那麼涼 1級 2016-10-23 回答

eec(e-mark)簡介2002年10月起,根據歐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進入歐盟市場進行銷售的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必須透過e-mark相關測試認證,標貼e標誌,歐盟各國海關才會予以放行,准許進入當地市場,所以,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之e-mark認證,勢在必行。 e標誌源於歐洲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 簡稱ece)頒佈的法規(regulation)。 目前ece包括歐洲28個國家,除歐盟成員國外,還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國家。ece法規是推薦各成員適用,不是強制性標準。成員國可以套用ece法規,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目前從市場需求來看,通常ece成員願意接收符合ece法規的測試報告及證書。e標誌證書涉及的產品是零部件及系統部件,沒有整車認證的相應法規。獲得e標誌認證的產品,是為市場所接受的。國內常見e標誌認證產品有汽車燈泡,安全玻璃,輪胎,三角警示牌,車用電子產品等。e標誌認證的執行測試機構一般是ece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e標誌證書的發證機構是ece成員國的政府部門。 eec(e-mark)適用產品之範圍 1、整車-即兩輪或三輪以上之電機動交通工具,如客車、貨車、摩托車、巴士及道路外之車倆。 2、汽機車零配元件-車燈與燈泡、各種視鏡、輪胎、輪圈、剎車、喇叭、防盜裝置、安全帶、汽車玻璃及排氣管等。 3、汽機車附屬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車內附屬電器產品等。自2002年10月起﹐規定所有車輛 車輛零部件﹐以及用於車上的電子性產品必須強制執行emc測試。所有在歐盟銷售的電子零部件須統一符合emc指令95/54/ec 根據emc指令89/336/eec進行的自我宣告將不再有效。而由歐盟授權車輛類產品的公告機構出具e/e mark證書。也就是說﹐車輛類電子及電子零部件原先申請的ce(emc)認證將從 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須重新申請歐洲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e/e mark證書後方可在歐洲市場銷售。 只需要一個eec即可,另外,大燈、玻璃、安全帶要有e標誌。 檢視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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