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專用章是不是必須刻納稅人全稱、識別號、發票專用章字樣三部分?(河北省範圍)
- 2022-10-16
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須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式樣為橢圓形,長軸為4。5釐米,短軸為3釐米、邊寬為0。1釐米。上半圓刻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全稱,第二行刻稅務登記號碼,第三行刻“發票專用章”字樣。字型為仿宋體,字型大小由各市、縣地方稅局確定。
這個是全國的統一要求啊,各地只是在傳達下。所以你說的“發票專用章必須刻納稅人全稱、識別號、發票專用章字樣三部分”是對的,不用非得找地方檔案,更何況不一定出檔案
是的,這是國稅局對發票專用章的統一規定
發票專用章可以是橢圓的也可以是圓的,這個看各個地方的使用習慣了。但是單位全稱,稅號,發票專用章這三個都是缺一不可的。
拿到稅務局鑑定較穩妥,目前我只見到過橢圓形的,上面刻有單位全稱、稅號、發票專用章字樣的發票章。
發票專用章必須刻納稅人全稱、稅號、發票專用章字樣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