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動漫
  • 2022-09-01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熱心問友2017.09.03 回答

1、這錢雖然在你爺爺名下:

(1)但因為是在夫妻關係存期間取得,應是夫妻共同財產。在你爺爺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這錢應先分出一半歸你奶奶,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和兒子、女兒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

(2)如果老人僅有一兒一女、且兒女都在世的情況下:孫子和外孫無繼承權,與此事無關。

2、“請問這筆前一定要去公證處公證而且要兒子和女兒放棄財產才能歸老奶奶所有嗎? 不是死後財產自動歸老伴所有嗎? 是不是一定要透過公證處表明女兒和兒子放棄財產權才能歸奶奶所有?”:

(1)不是死後“自動歸老伴所有”,而是老伴享受這筆錢的1/2+1/6=2/3,兒子和女兒各享受1/6。

(2)取出這筆錢,有兩個辦法:一是到公證處辦理兒子和女兒放棄繼承的公證宣告,拿公證書後到銀行辦理就可以了。二是可以由繼承人中的一半(奶奶或兒子、女兒)到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銀行也會給辦手續。

3、“問題主要是去銀行要錢銀行要奶奶出示公正,公正兒女放棄財產”:目前的實踐中,各地銀行普遍採用的是這辦法,或者要公證書,或者要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樓上朋友說“放棄只需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明示作出即可,不需要去公證處公證”,按法理應當是如此,可實踐中不成。

4、“兒女在外地,公證費加起來要8000,一萬塊錢除掉只能拿2000,就沒有意義了。能否不透過公證只用書面協議或者自己寫封承諾書去銀行取錢?”:

(1)兒女在外地:可以在外地公證處辦理公證後將公證書寄回來。

(2)公證費用沒有你說的那樣高:一般是標的額的4%、或2%。也許你沒問清楚?

(3)沒有公證的書面協議或承諾,銀行不會認可:銀行也怕惹麻煩。如果不想公證,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讓兒子和女兒寫回放棄繼承的書面宣告、寫上時間、親筆簽名並附上身份證影印件寄到法院可給親屬提交法院即可,不是必須出庭。

希望你在覺得回答對你有幫助時及時採納、不要讓提問過期,過期交付投票,俺又不會刷票,就白忙了,最近多次被此類事煩擾。請你也尊重我的辛勤勞動。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7.08.31 回答

好的,我來幫你進行專業的解答:首先,你爺爺如果沒有立下遺囑的話,那該案件屬於法定繼承。其次,這筆錢是屬於爺爺與奶奶的夫妻共同共有財產,有一半歸奶奶所有。再次,對於另一半的遺產。法定繼承有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及其晚輩直系血親,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女婿。第二順序為祖父母,外祖父母,親兄弟姐妹。如果第一順序的人尚在,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均分財產,如果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不在世或下落不明瞭,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均分財產。所以,在本案件中,你奶奶屬於你爺爺的配偶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爺爺的兒子和女兒也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而孫子孫女在他們的父母尚在的情況下不參與繼承。所以,本案的處理辦法是,【這1w多元人民幣除去老奶奶本該得的一半外,由老奶奶,兒子,女兒均分剩餘部分】,如果大家想讓奶奶拿到這筆錢,可以主動放棄繼承,【放棄只需用口頭或書面的形式明示作出即可】,【不需要去公證處公證】。 書面承諾即可。無需公證。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7.08.31 回答

1,必須經過公證,否則沒有密碼銀行不會支付的。可以由家屬根據死者的死亡證明及身份證公證後向銀行掛失,在銀行規定的掛失期限滿後可以取款。需要繼承人一起去當地公證處公證,放棄繼承的要出具書面宣告。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2。,你爺爺的這一萬多元存款應屬於他與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有1/2是你奶奶的,剩餘1/2中由你奶奶、兒子、女兒平均繼承。這三個人都可以放棄屬於自己的份額。而不是你爺爺所有的遺產都自動歸你奶奶所有。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Bittersweet2017.08.31 回答

1,假如一個人尚未結婚,父母把名下的財產全部轉給兒子,之後兒子結婚,該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嗎?假如兒子離婚,是否分割?

該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後來離婚,該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故不進行分割。

2,但是兒子結婚後先於父母死亡,按法律規定兒子的財產應該由妻子和父母共同繼承,但是兒子立下一份遺囑說其財產應該全部由父母繼承,妻子不享有對其財產的繼承權!請問此遺囑是否有效?

此遺囑若“未處分他人財產,不是偽造篡改的,屬真實意思表示”為有效。他個人財產如何處分是他的權利。

3,第二個問題,如果兒子結婚後,他的父母去世,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又過了幾年,兒子離婚,請問兒子婚後繼承的父母的遺產算夫妻共有財產嗎?是否分割?

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分割。(但若其父母立有遺囑,並明確確定遺產只歸“兒子”單獨所有的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補充:

對,但為便於舉證,遺囑最好經過公證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7.08.31 回答

1、這1萬屬於爺爺和奶奶二人的共同財產。2、故1萬先要分給5000給老奶奶。3、剩餘5000元由老奶奶和兒子、女兒三人平均分割。4、如果想全部規老奶奶一人所有,是要表明女兒和兒子放棄財產權的,但不一定需要公證,但鑑於密碼已經忘記,去銀行的話,銀行會要,須得公證。5、所以最後老奶奶可以得到的金額為:1萬元的一半5000元加上5000元乘以三分之一。 6、鑑於家庭關係和愛護老人,兒子,女兒建議放棄繼承權。

請問一個關於法律遺產和財產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7.08.31 回答

首先,在沒有其他條件明確證明這筆錢是爺爺的個人財產的情況下,這筆錢是屬於爺爺與奶奶的共同財產,有一半是屬於奶奶的,另一半才屬於遺產。

那麼,這一半屬於遺產的部分,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有3人享有繼承權,奶奶和她的兒子、女兒,那麼要是奶奶想全部繼承該筆遺產,就應該要求兒子、女兒放棄繼承權,但是並不需要一定要公證,只要他們明確表示放棄就行了,可以的話最好書面確認下來。如果兒子、女兒不想放棄那麼就3人平分該筆遺產。

當然,法律規定是一碼,實際情況是一碼,畢竟財產不多,而且關鍵是要維護家庭和睦,所以最好別分的那麼清楚,兒子女兒也應該自覺孝敬母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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