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撫養權變更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 2022-10-05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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