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這個昆明廉租房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 2022-12-08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申請人,應當為申請家庭的戶主;
外地戶口不能在昆明市申請廉租房。廉租房只是保障本地城鎮貧困人口。
1.廉租住房申請條件
《昆明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規定:
第十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第十一條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申請人,應當為申請家庭的戶主;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家庭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作為申請人。
第十二條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以民政管理部門核發的《雲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中載明的為準。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申請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員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實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資建房、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已購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家庭成員承租的住房;
(三)現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四)家庭成員出租或者轉讓的住房;
(五)已購買或者已拆遷安置的住房;
(六)其他可以認定為申請人家庭的住房。
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昆明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規定:
第十四條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保障物件,可以依據本辦法規定自行選擇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第十五條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家庭成員是年滿60週歲的孤寡老人、企業特困職工、烈屬、傷殘軍人、殘疾人或者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的,在選擇實物配租時,應當優先保障。
第十六條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實物配租:
(一)因離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二)擁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實物分房的;
(三)轉租、轉讓原住房的。
第十七條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區範圍內的,由市發改委負責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市統計及相關管理部門測算市場平均租金,市發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其他縣(市)區的,由當地政府根據其實際情況確定,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和市住建局備案。
租賃住房的補貼資金由市、縣(市)區財政承擔。
第十八條准予享受租賃住房補貼的:無房戶按人均建築面積13平方米計算租賃住房補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住房保障標準的,按現住房面積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計算租賃住房補貼。
第十九條承租直管公房的保障物件,可以申請租金核減。其核減部分的租金由縣(市)區財政承擔。
房屋租金按照現行租金標準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在保障面積內給予核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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