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收受他菸酒總額在1000元應該怎麼處罰?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2-06-04

公職人員收受他菸酒總額在1000元應該怎麼處罰?aoanxuezhong2020-09-11

這種情況屬於違紀行為,是非法所得,接受的賄品如實上交,還要接受黨紀政紀處罰,如果是公職人員收受菸酒,為他人謀取利益,或是加官進爵或是職位調整都會按受賄罪來處理,只是根據菸酒的價值受到的處罰力度也不一樣。

法律分析

公職人員收受他人煙酒總額在一千元應該把接受的賄品如實上交,還要接受黨紀政紀處罰。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從而構成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範圍內的權力,即自己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職權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才能構成受賄罪。但是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國有公司、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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