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門斗的設定要求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1-08-13

一、甲級防火門

1。 最高級別的防火分隔(防火牆、防火隔間、中庭等)

1)防火牆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確需開設時,應設定不可開啟或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2)防火隔間與防火分割槽之間應設定常開式甲級防火門,並應在發生火災時能自行關閉

3)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樓梯間、室外樓梯或有爆炸危險的區域與相鄰區域連通處,應設定門斗等防護措施。門斗的隔牆應為耐火極限不應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並應與樓梯間的門錯位設定

4)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割槽相鄰佈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割槽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獨立安全出口。

5)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割槽相鄰佈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割槽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割槽處應設定常開甲級防火門。

7)防火分割槽至避難走道入口處應設定防煙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開向前室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前室開向避難走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2。 人員密集場所的房門(電影院、觀眾廳等)

1)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定在獨立的建築內;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定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至少應設定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總建築面積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當採用防煙樓梯間的方式進行連通時,防煙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 重要的庫房門(機要室、檔案室等)

當資料中心與其他功能用房在同個建築內時,資料中心與建築內其他功能用房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防火隔牆和1。5h的樓板隔開,隔牆上開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4。 裝置用房門(鍋爐房、變壓器室、柴油發電機房等)

1)通風、空氣調節機房和變配電室開向建築內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裝置房開向建築內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2)鍋爐房、變壓器室等與其他部位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在隔牆和樓板上不應開設洞口,確需在隔牆上設定門、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門、窗。鍋爐房內設定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於1m³,且儲油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鍋爐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牆上設定門時,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柴油發電機房內設定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於1m³,儲油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發電機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牆上開門時,應設定甲級防火門。

4)避難層可兼作裝置層。裝置管道宜集中佈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佈置,裝置管道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裝置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裝置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層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m,且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二、乙級防火門

1。 安全出口上開門(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前室等)

1)高層建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人員密集的多層丙類廠房、甲、乙類廠房,其封閉樓梯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其他建築,可採用雙向彈簧門。

2)樓梯間的首層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內形成擴大的封閉樓梯間,但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等與其他走道和房間分隔。

3)防煙樓梯間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樓梯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樓梯間的首層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前室內形成擴大的前室,但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等與其他走道和房間分隔。

4)防火分割槽至避難走道入口處應設定防煙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開向前室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前室開向避難走道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5)室外疏散樓梯通向室外樓梯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6)劇場等建築的舞臺上部與觀眾廳悶頂之間的隔牆可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防火隔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2。 娛樂建築的廳、室房門(KTV、遊藝廳等)

廳、室之間及與建築的其他部位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設定在廳、室牆上的門和該場所與建築內其他部位相通的門均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火宅危險性較高的房間或場所(公建內的廚房、民用建築附屬庫房等)

1)汽車庫、修車庫的疏散樓梯樓梯間和前室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2)除居住建築中套內的廚房外,宿舍、公寓建築中的公共廚房和其他建築內的廚房,民用建築內的附屬庫房,劇場後臺的輔助用房等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與其他部位分隔,牆上的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捲簾。

4。 弱勢群體使用的房間(場所)門(手術室、產房等)

醫療建築內的手術室或手術部、產房、重症監護室、貴重精密醫療裝備用房、儲藏間、實驗室、膠片室等,附設在建築內的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場所或部位分隔,牆上必須設定的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

5。 同功能控制規模分割槽(醫院的護理單元間等)

醫院和療養院的病房樓內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分隔,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設定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採用常開防火門。

6。 裝置用房(消防控制室等)

7。 防火分隔牆體兩側門窗間距不足時,替代措施

三、丙級防火門

1。 豎井防護(管井門等)

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井道,應分別獨立設定。井壁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井壁上的檢查門應採用丙級防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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