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怎樣辦殘疾證?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05-20

十級傷殘怎樣辦殘疾證?2011.01.09 00:00 回答

辦理殘疾證

一、辦證條件 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二、辦證時間: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為統一鑑定、核發、年審殘疾人證時間。在此期間除雙休日外,殘疾人隨到隨辦,鑑定發證地點在縣殘聯辦公室。5月上旬,將各鄉鎮辦證登記彙總錶轉到各鄉鎮殘聯存檔。 三、辦證所需手續 1、農村籍和城鎮無業人員申請評殘,按“屬地原則”,持村(居)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稽核登記蓋章後,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2、城鎮職工申請評殘,由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帶領,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3、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達到標準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鑑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並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四、評殘發證組織機構 縣殘聯成立《殘疾人證》鑑定核發小組和監督檢查小組,嚴格按照《中國殘疾人實用評殘標準》實施評定核發。具體程式如下: 1、組聯部初審,具體鑑定人要認真填寫《殘疾人狀況登記表》和《殘疾人證核發表》並簽署鑑定意見。辦理殘疾證所用的印章由組聯部指定專人保管。 2、就業部複審,具體鑑定人要認真進行重新鑑定,填寫《殘疾人證核發表》並簽署鑑定意見。辦理殘疾證所用的鋼印由就業部指定專人保管。 3、分管領導把關再審,並在《殘疾人證核發表》上籤署鑑定意見,最後填制殘疾人證。 4、最後由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抽查,如發現辦證不實、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並交組織、紀律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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