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08-27

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東方不敗369 2011-11-28

佛陀在佛典《摩訶僧只律卷第一•明四波羅夷法初》列出四種邪淫,皆需要戒之:

一、非器

除男女之陽*物與陰*戶之外,其他的器官或自慰之物皆是。舉例來說,在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腋下、雙腿間、在創口處等等地方行*淫*就是。藉助藥物如春*藥等催*情藥品亦是。

二、非人

除了男與女,其他眾生,如男男,女女,一男多女,一女多男,人畜,以及人非人(人與鬼)等等皆是。

三、非時

除了暮朝之間,其他時皆是。此外,還有就是父母死亡忌日、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每月的十齋日、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此等時皆是非時。

四、非地

除了夫婦之私人房第,其他場所皆是。

佛教允許同性戀者信佛學佛,不過在學佛之後,佛法教導同性戀者迴圈漸進,改其習性,從同性戀到超越同性戀,成為少欲與意念清淨之人。

佛法不但教育同性戀超越同性戀,亦教導異性戀超越肉慾,清心寡慾。

佛法是有教無類之宗教,一切眾生皆是學生,所以即使是妓女亦可學佛,賣肉屠夫亦可學佛。

做為同性戀的居士可以,但是同性戀的僧侶是被嚴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擯出(驅出),可參見《四分律》。

之所以禁止此等僧侶,因為同性戀者曾經在僧侶中夜晚騷*擾其他僧侶,因此佛陀制定杜絕此等行為的戒律。再說,僧侶是最珍貴的三寶之一,為人天的表率,不正之行為,何以能成為眾生之導師?一個人同性慾望不能禁止,是可以結婚,成為在家居士。

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人之所以稱為動物之靈,就是人除了有動物的本能,人還有自主能力,可以守道德倫理規則,社會的規則,否則人不能稱之為人,稱之為畜生了。人見到他人的錢,他可以控制自己不搶嗎?人見到他人的嬌妻眷屬,可以控制自己不偷嗎?這種種的慾望誘惑都可以受道德倫理的控制,同性戀的慾望亦不例外。

至於同性戀是否天生的呢?以下有他人的研究心得撰文,敝人就不多贅言了。

【以下為他人對同性戀是否天生的研究心得撰文】

贊不贊成同性戀

有些贊同同性戀的人說:“同性戀是自然的,天生如此,因此同性戀是天經地義的。”許多研究員就作了許多的研究,探索同性戀和大腦結構、荷爾蒙或基因的關係,為了要證明這個論證的正確。以下是幾個有關這方面的研究:

一九九一年,神經生物學家李維(S。 Levay)解剖了三十五具男性屍體,其中有十九個是死於愛滋病的男同性戀者。他在解剖中發現這些男同性戀者有部分大腦下視丘(INAH3)的體積,平均來說,小於其他的男性,其大小與女性相同。許多贊成同性戀者就以此論證說,同性戀乃是天生的,他們的大腦下視丘與人不同,影響了他們的性傾向。問題是,李維的研究其實並未證實這個論證。

第一、十九個死於愛滋病的男同性戀者的樣本過小,而且只是“有部分”,“在平均之下”,他們的大腦下視丘比較小。意思就是說,男同性戀者的大腦下視丘比較小不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換句話說,大腦下視丘和同性戀應當沒有直接關係。第二、這些人既然都死於愛滋病,就很有可能是愛滋病造成睪丸素酮減少,進而影響他們的大腦下視丘變小。第三、也可能是同性戀行為影響大腦下視丘的發展,使它變小,而不是同性戀者的大腦下視丘原本就小,影響他的性傾向。第四、一些同性戀者的大腦下視丘比其他男性小,其大小與女性相同,表示他們的大腦下視丘異與一般男性。大腦下視丘與一般男性有差異,無論原因為何,在醫學上可以視為一種病症,需要治療。進一步,若這是造成他們的性傾向與一般男性有異的原因的話,同性戀也是一種病態,可以治療。第五、若支援同性戀者堅持大腦下視丘比較小,與女性相同,是引發同性戀的原因,那就表示一個人之所以是同性戀者,乃是因為他在生理上,至少在大腦下視丘與女性相同,因而他不能愛上女性,必須毫無選擇地愛上男性。若是說成那樣的話,同性戀是一種生理的問題,不是一種的選擇,而且當中還牽涉性別混亂的因素。

荷爾蒙方面又有什麼發現?研究顯示,胎兒時期的荷爾蒙分泌,會影響齧齒類動物後來的性傾向,但是在靈長類沒有同樣的影響。因此,要把胎兒荷爾蒙分泌影響性傾向的理論應用在複雜多變的人類身上,就更加困難了。至於同性戀荷爾蒙的研究,也沒有顯出同性戀和異性戀在荷爾蒙上有什麼差異。

至於在性遺傳和基因方面的研究,有貝裡(J。 M。 Bailey)和派拉德(J。 C。 Pillard)比較了一百一十位男同性戀的雙胞胎(包括同卵和異卵)之後,發現同卵的比較者有同性戀兄弟的佔了52%,而異卵的比較者只佔了22%;而非雙胞胎但是兄弟是同性戀者的,只有9。2%。在108位女性的比較中,同卵比較者有同性戀姐妹的佔了48%,異卵比較者佔了16%;而非雙胞胎但是姐妹是同性戀者的,只有14%。似乎,同性戀在遺傳上有些關聯。一年之後,海默(D。 Hamer)宣稱在X染色體的DNA中,發現一個和同性戀有關的基因。事實上,他的研究只是對四十對非雙胞胎的同性戀兄弟進行觀察,發現有三十二對在其母系親戚中有人是同性戀,並且追朔到一個共同的染色體區域,叫作Xq28。

以上的遺傳基因研究,主要還是在觀察所得,並未研究出人的染色體中有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此外,若是同性戀的決定因素是在遺傳基因上,那一個同性戀者若有同卵雙胞兄弟的話,他的兄弟因為遺傳基因相同,也定是同性戀者。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可見,不是遺傳因子,而是環境和個人抉擇更深影響一個人的性傾向。再說,若一個同性戀者乃是從其父母那裡遺傳了同性戀的基因,那他的父母也應當是同性戀了。問題是,若他的父母(或其中之一)是同性戀,怎麼能進行異性的性交而生出他來呢?換句話說,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是不存在的。而且,就算真的有所謂的“同性戀基因”,也會因為同性戀者不能夠進行異性的性交,生兒育女而繼續遺傳下去,其“同性戀基因”在一代之內就會消失。

其實,也有很多同性戀者擔心,若真的有所謂的“同性戀基因”,至終可能導致開刀糾正“同性戀基因”,以治療同性戀;或在懷孕初期,做羊膜穿刺檢驗,在發現“同性戀基因”時,把胎兒處理掉。到時,可能會看到一些同性戀者示威,反對墮胎;反對把有“同性戀基因”的胎兒墮掉。

有些贊同同性戀者企圖用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來論證同性戀是天經地義,不得反對的事。但是,事實上,在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上,都未有確實的研究和證據來論證同性戀的正確性。反而,從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來看,同性戀者應當不是天生,自然如此的,後天的環境和個人抉擇才是一個人成為同性戀的主要因素。可以促成一個人成為同性戀的後天因素包括了個人的思想、觀念和心理;處在一個不能與異性接觸的環境;有一個盛氣淩人、強勢管制的母親和一個軟弱無能的父親,或沒有父親;身處在一個同性戀者的權勢之下;受色慾的引誘;被強姦等等。故此,同性戀並非不能改變的,許多同性戀者經過自制、心理輔導和宗教的影響和幫助,處理了自己的思想、觀念和心理,或是一些過去的陰影之後,成功地脫離了同性戀,很多還與異性結婚生子。

其實,一些贊同同性戀者的人在論證同性戀的正當性上很不一致。怎麼說呢?因為這些人一方面為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上的論證大表贊同,認為它們支援同性戀的正確性,並且拿來作政治上有效的籌碼,但另一方面在社會學和哲學上,把同性戀視為一個個人的選擇,以此來反對任何不論是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當然主要是針對環境學、社會學的決定論說(生物、文化、環境、道德、行為和意志決定一個人的性傾向)。因此,他們企圖用“生物學、生理學和遺傳學來論證同性戀是天經地義,不得反對的論證”,目前不是一個有力的論證。若要論證同性戀的“正當性”,還需要從文化(宗教)、環境、道德、行為和意志來下手,而不是一句同性戀是天經地義,不得反對,就把文化(宗教)、環境、道德、行為和意志所有不利於同性戀的思想和觀念解構,只保留和提出一些有利於同性戀的思想和觀念;甚至,很刻板地把持異議的反對同性戀者視為保守、古板、霸權、懼同、歧視、不講理等等。要知道,很多人反對的只是同性戀的行為,並不是反對同性戀者,而是以愛來待之。

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一身三影ae3b 推薦於2018-04-28

這個得看具體的情況,沒有說您學佛就百分百能改變,也不是普遍適用的。

我是學心理學的,這個同性的性取向,成因很多,所以解決的途徑也不同,有的可以透過心理療法就解決,有的則終其一生也不能改變。

當然,有透過學習佛法或是信基督教,而改變自己的同性傾向的,但也有很多因為信教,不但沒有獲得改變因為教內教友的鄙視以及戒律的壓迫,給自己帶來很大的痛苦。

祝吉祥如意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歐凝竹53 2011-11-28

首先告訴您,同性戀不是心理疾病(更何況傾向),只是性取向不同而已,這是無庸置疑的。

有些人接受不了或不認同,是因為他們所處的環境和思想的認知問題,中國人自古以來傳統觀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同性戀不能傳宗接代,所以在傳統中國人眼中是很無法認同的行為。不過,在未來,新一代的人會比較容易接受這個觀念。目前,已經有多個國家允許同性結婚了。在我國曆史上也有,尤其在貴族家裡,少爺們可以和小斯進行同性戀等。比如,紅樓夢中描寫了薛蟠暗戀柳湘蓮,寶玉和秦鍾等。但是一直都是地下進行的。近幾年,人們聽的多了,媒體上看的多了,慢慢的一部分可以可以接受了,但是要合法化,我個人認為可能還要一段時間。這個沒有什麼影響的。就像一個人選擇怎麼生活一樣,只是方式不一樣而已,就像有些人好吃,有的人好穿一樣,你說是嗎? 從佛教來講,沒有什麼改不改變這樣的說法,根據澳州佛學者Peter A。 Jackson研究指出,巴利文律藏中記載,佛陀在得知僧團中有兩性人,原現男眾相反轉現女眾相後,仍同意其轉入比丘尼僧團繼續修行,並未將其逐出僧團(Vinaya, vol。1, p220)。甚至經典記載一位名為Soreyya的兩性人證得阿羅漢果位(Malalasekera, 1960, pp。1311-1312),及一位愛戀佛陀色身的比丘Vakkali,在佛陀開示諸行無常的真諦後,證得阿羅漢的故事(Malalasekera, 1960, pp。799-800)。…斯里蘭卡南傳佛教學者A。L。DeSilva便堅持,「我們並沒有理由論斷一般同性戀者就比一般異性戀者貪著色慾或在菩提道上意志薄弱」…換句話說,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對待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標準是一樣的…。

佛教認為世間一切都是因、緣和果這樣的邏輯形式在變化和發展,一切事務都是因緣果法則的體現。今日的所謂“傾向”之果也是昨日種下之因。

那麼具體說來,在佛法中,愛,是緣於自我的和慾望的貪和佔有,由於得到或者得不到,從而產生痴迷、嗔恨等心理狀態。無論所愛的物件是男還是女,終究仍是這樣的規律。

所以愛不是錯,執迷於得失、慾望的種種煩惱而不知道中道行事,則是錯誤的行為。

也就是說,無論怎樣理解愛,無論愛的物件是誰,都需要由自己來掌握好尺度。由愛導致的佔有慾望才會產生煩惱。

所以倒推的話:煩惱是因為各種得與失的佔有慾望;慾望是因為愛的過度,失去自我的心理控制,無論是人是物;而愛,是來源各種心理感覺和眼耳鼻舌身的感官功能對外界的認知,最後在心中集合成不同的意識,對這些意識產生喜樂憂傷種種感受;而所有心理與身體器官的功能緣於各種判斷構成的行為驅動,而這種驅動的根源就是錯誤的判斷和思維,即無明。

也就是佛法所說“無明是行(行為意願)的根源,行是識(意識驅動)的根源,識是認識名色(世界)的根源,名色是由於六入(指身體與心理的感受器官),六入產生觸(接觸),觸產生感受,受生起愛,愛產生佔有索取,取的行為產生種種有(行為後果),有構成生老病死等等苦,而苦又成為無明的因,繼續一個輪迴。

世尊在成道後有一句話,是這樣的 : 生與再生,輪轉不絕

匆趨前路,徒勞搜尋

彼何人斯,橫樑此屋

生死無盡,痛苦何極

嘻,造屋人!終為我獲

今此房舍,其無再築

盧頂已傾,汝椽已析

我心已淺,貪愛盡絕 對於您問的這個問題,最終答案是可以的。阿羅漢蓮花色比丘尼,曾於追求自己的少年前,以神通節節肢解她那美麗的身體,可是除了三十六種不淨物外,她身體沒有任何精華可言。試問既無貪愛,何來慾望?既無慾望,又何來傾向之說? 當然,從宗教倫理來說,沒有一個宗教是承認同性的,佛道兩教主張人脫離慾望,當然不能有情愛;伊斯蘭教認為同性情愛是不潔的;天主,東正,清教,莫門,猶太都認為同性是罪惡的,現代又一些宗教團體對同性的接受是出於現代社會道德倫理情況而做出的變更,比如很多同性戀合法的國家或地區都可以找到牧師主持婚禮。 祝吉祥如意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

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捨命牧羊人 2011-11-27

不行的,學習佛法也好,採用醫學手段也好,接受心理輔導也好,都沒有從根本入手。同性戀是神不喜悅的,也是人犯罪墮落以後的產物,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坐以待斃。上帝有豐富的能力和恩惠,都在耶穌基督裡為你預備,你伸出信心的雙手,他必醫治你。

學習佛法真的可以改變同性傾向嗎?可是許多人都說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逢然08h 2021-01-23

同性戀人會否認這個的,他們(她們)認為不可以改變,還會說要改變同性戀就改變一下異性戀,一群烏合之眾,對青少年影響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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