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經營模式有陷阱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09-08

改變經營模式有陷阱嗎?彤樂邇rC 2013-10-09

網咖管理條例不久就將修改,都是一些什麼人參加了這樣的工作?如果還是原班人馬再請幾個資本大鄂——連鎖網咖人士,僅僅對網咖業主提出的未成年人問題,營業時間問題,禁止吸菸問題,監控軟體問題,硬盤遊戲問題,罰款多少問題,多頭管理問題,行業歸宿問題,高額稅收問題等表面上的東西進行修改。再次出臺的網咖管理條例還是不會讓我們網咖業主靜下心來創業來的。 網咖屬於新生事物,最先用電腦給顧客提供上網服務雖然不是中國人發明的,但是,能夠把電腦裝置用於養家餬口,發展經濟,推動經濟,造就中國首富陳天橋,世界上只有中國人可以做到這一點。陳天橋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立志於it行業發展事業,一夜之間暴富成為與舒琪等眾多mm同餐共飲的娛樂界明星。如果國家收取盛大25%的高額稅收,一點也不為過,一臺伺服器,就好比歌舞廳裡一個大舞臺,成千上萬人在臺上載歌載舞,自娛自樂,哪有不暴富的道理?增加稅率理所當然。而網咖電腦只能為顧客提供一個人在舞臺上自娛自樂,定了上網價位,最高收入也就統計出來,暴利之說真是無忌之談。 網咖定位在娛樂行業欠妥當,我們傳統觀念總認為唱唱跳跳的,花錢消磨時間找樂的屬於娛樂行業,走走看看的,花了錢包裹裡帶點東西回家的屬於百貨行業,坐下休閒的,花了錢有吃有喝的屬於服務行業。而把網咖定位成娛樂行業似乎有這樣的說法——-凡是坐在電腦面前休閒的,花錢學習,工作,通話,遊戲並且沒吃沒喝的電腦休閒室都是網咖,既屬於娛樂行業。 網咖新的運營模式提倡將來網咖要功能化,增值化,大眾化。其實,說到底還是想把網咖從髒,亂,差中拉出來,要高檔化,衛生化,安全化,擠走小戶留大戶。將來的網咖已經不是網咖,那麼將來的網咖又應該屬於什麼行業呢?如果將來的網咖收入來源和經營專案,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已經從娛樂行業轉變成其他形式,比如服務行業,那麼,文化部門制定法律法規,管理服務行業的網咖,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條例規定網咖要以企業的形式現在,因此,私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多數都是某某某網咖,工商執照上面的經營專案一般都是上網服務,而不是上網娛樂。如果你想把網咖改造成咖啡館式的網咖,工商部門可以根據相關條款對你進行處罰,因為你的咖啡館屬於無證經營。盛大網咖可以註冊營業執照,盛大網路咖啡館,盛大網路茶坊,盛大網路快餐店,都不可以註冊。因為網路和咖啡,茶坊,快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些都是服務的內容,不可以在工商的營業執照上註冊。因此,如果你想改變你網咖的經營模式,並且合法經營,你就必須首先要變更你網咖的營業執照來增加經營專案。 網咖名稱變更成網路服務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沒有錢是不行的,所有小網咖都靠邊站。除了網路服務公司,網咖將來名稱還會變成某某某網路服務中心或者某某某網路服務俱樂部等美名,服務內容,經營專案一定要多寫點,喝茶聊天,休閒娛樂,線上影視,棋牌簡餐,電話傳真,網路商務,網路教育等等,還有千萬別忘了與計劃生育部門聯絡,在你的網咖安裝一個避孕套自動售貨機,防止愛滋病人人有責,更何況可以增加網咖的收入? 條例中的“電腦休閒室”這一廣義詞給許多行業經營場所中有電腦的,定義在文化部門網際網路管理條例之下,目前網咖營業執照來經營咖啡館式的網咖是不可以的,咖啡館的營業執照來經營三,五臺電腦是無人過問的,如果是三,五十臺,不收網費,提高咖啡價格,文化部門,工商部門會指著你的鼻子罵道——你這是咖啡館嗎?你這是掛羊頭賣狗肉——黑吧——-沒收! 成都連鎖網咖開始賺錢的報道使人覺得滑稽可笑,如果將來網咖收入不以顧客的上網費為主,而象成都星美連鎖網咖經營網路遊戲,那麼,成都星美還是網咖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他們可以經營網路遊戲嗎?網咖的運營模式需要創新,但是,創新以後的成都星美已經不是網咖。尋找網咖運營模式,盈利模式是對連鎖網咖極大的諷刺,沒有學會爬就想跑,就想做行業的領頭羊,豈有不跌跟頭的道理! 網咖就是網咖,咖啡廳就是咖啡廳,電教館就是電教館,在網咖中增加經營專案,服務專案,是為了顧客的需要,為了提高網咖檔次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吸引顧客,留住顧客增收網費的需要,任何一項額外收入超過網費收入,經營專案的主體就變了,就不再是網咖。咖啡廳,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酒店等公共場所放幾臺電腦,方便顧客算不上網咖,如果放幾十臺電腦,上百臺,你說不是網咖,文化部門,工商部門也會強定你變相經營網際網路,按照黑吧條款處罰。 網咖的運營模式,盈利模式是由市場決定的,目前民營網咖主要以網費來維持網咖的生存,這種普遍的經營模式既然存在就應該是合理的,即使虧本,倒閉也是市場決定的,後者吃掉前者,大魚吃掉小魚,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改變網咖環境,增加經營專案,只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那種趕鴨子上轎,不考慮各地方經濟環境,以及我們國民素質,國民收入,強人所難,強行推廣,強行連鎖,強加給網咖的樣板模式都將經不住市場經濟的考驗。私營網咖是什麼?是羊!連鎖網咖是什麼?是狼!市場是什麼?是老虎!狼吃了羊,老虎吃了狼!這種與民爭食的思想,與政府甩開包袱,發展經濟的改革方針背道而馳! 網咖需要引導,不要再罰款,這是我們網咖業主共同的聲音,只有廢除條例,推陳出新,站在發展經濟的角度,站在網咖業主的角度,權衡網咖與社會,學校,家長,未成年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眾多與人與網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部門改變以罰帶管的工作作風,網咖事業才會有前途,網咖業主才會有信心配合政府改變經營模式,增加經營專案,提高網咖檔次,使網咖發展成為集上網,娛樂,教育,商務,通行以及茶吧,餐廳等於一體的綜合性的大眾化網路服務場所。否則,網咖的樣板模式將是連鎖網咖的獨臺戲,連了網咖連不了網咖業主的心,而私營網咖改變運營模式又將重新掉進罰款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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