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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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12

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黃昱恬 推薦於2017-09-13

福建建陽人

洪武娌

宋慈字惠父。建陽(今福建建陽)人。南宋淳熙十二年(1186年)生;淳■九年(1249年)卒。法醫學。

宋慈出身於一箇中等官僚家庭,父親宋鞏,字宜卿,在廣東做官。少年時代的宋慈曾就讀於朱熹考亭學派吳稚門下,受過良好的教育。嘉定十年(1217)考中進士,開始步入仕途,曾於福建、廣東、江西、湖南等地任刑獄官。宋慈提倡執法官要清正廉潔,他指出:“因驗屍受財,依公人法。”嘉熙三年(1239)被任命為提點廣東刑獄時,得知官吏辦案多不守法,積案甚多,於是下令限期清理積案,在短短8個月內就處理了200多起案件。

宋慈在任職期間,對檢驗官吏的職責制定了一整套較完整的條文規定。例如,對屍體應驗而不驗,或檢驗官不親臨現場,或不確定致死原因,或定而不當,都認定是嚴重失職,分別以違反有關職責處置。檢驗官赴現場時,禁止沿途煩擾民眾。初檢時,不得因屍體腐爛而不予檢驗。所有屍檢記錄,初驗官和複驗官不得相見,以避嫌疑,並不得互相透露所驗結果等等。

多年檢驗工作的實踐,使宋慈清楚地認識到,獄情之失,常起因於微小的誤差;鑑定檢驗之誤,則皆來自閱歷經驗之淺薄,錯案、冤案多由於檢驗不足而造成。於是,他博覽法醫學諸書,研究了同時代早期著作《內恕錄》以及其他一些法醫學著作,彙集其精華加以考核修正,並結合自己多年工作經驗,於1247年著成《洗冤集錄》。書成第三年(1249),他到廣州做廣東經略安撫使,同年春季病逝在廣州。終年64歲。

《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它比歐洲法醫學奠基人義大利的 F.菲德里(Fedeli)的《醫生的報告》(De Rela-tionabus Medicorum,1601)早350年。在歐洲法醫學尚未傳入我國之前,歷代法醫書都以它為藍本,並對它進行增補、註釋等工作。

《洗冤集錄》分為5卷,共53項。它包括了法醫學的主要內容,如現場檢查、屍體現象、屍體檢查以及各種死傷的鑑別,同時涉及了廣泛的生理、解剖、病因、病理、診斷、治療、藥物、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骨傷和急救等方面的醫學知識。該書對生前死後刃傷的鑑別有較詳細的記載。如對生死截頭屍的檢驗指出,活時斬下,筋縮入,死後截下,項長,並不縮短。他殺的特點是手上常有格鬥傷,損傷位置多在死者自己無法觸及的部位。

宋慈對骨骼損傷的檢驗有突出的貢獻。他不但正確描述了人體骨骼名稱和位置,更重要的是記載了生前死後骨折的特徵。生前骨折的,在傷口斷面血粘骨上,血幹黑,骨斷處兩頭有血暈,若無這些特徵,則為死後骨折。宋慈還提出用新油絹或明油紙傘驗屍,即迎日隔傘驗屍的方法,這種利用光反射原理進行骨傷檢驗,在當時有很大的實際意義。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還詳細記載了孕婦難產胎兒不下致死,而入棺後胎兒卻又娩出的現象。他指出,這是由於屍體埋入土窖後,因地水火風的影響,屍首膨脹,骨節縫鬆開,因而逐出腹內胎兒。這種伴隨屍體腐敗過程中出現的現象,在法醫學史上尚屬最早記載,對判斷案情真相有重要價值。

“屍斑”,儘管當時還沒有這一名詞,但在《洗冤集錄》中已有詳細記載,“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兩腆■、兩腳肚上下有微赤色”。他認為屍斑是由於死者在仰臥停放過程中,血流下墜而出現的。屍斑在法醫學上對於鑑定死狀有一定意義。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對縊死或勒死後繩索的形狀、絞溝的顏色,溺水,由高處墜死,高溫如中暑、燙死、燒死等各種死亡情況的現場檢驗方法及死者特徵都有系統的、詳細的描述。同時還記載了屍體腐爛受氣候、年齡、體型的影響等等。他的這些論述都是法醫學史上的重要成就。對腐爛屍體作屍檢時,書中也記載檢驗官應當採取的防護避穢措施,如屍體腐爛,臭不可近時,應燒蒼朮、皂角避之,用麻油塗鼻,或作紙攄子■油,塞兩鼻孔,並以生薑小塊置口內,在現場檢驗時,切毋猛閉口,避免穢氣衝入。此外,書中還提到了服毒、中毒的病證及其解毒方法。毒物方面,提到了巴豆、砒霜、水銀、河豚、煤炭毒等,還有虺蝮蛇毒病狀及急救法等,都比較突出,為前人所不及。

宋慈工作認真負責,遇重大疑難案件,總是慎重審理。他在《洗冤集錄》的序言中寫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這充分說明檢驗工作在法醫學中的重要性。如在一次自殺案的複驗中,宋慈發現死者手握刀不緊,傷口又是進刀時輕,出刀時重,情節十分可疑。由於驗官受賄賂,把死者偽裝成自殺,經過反覆調查分析,終於查明這是一起謀殺案,從而糾正了一次冤斷。

宋慈除了上述法醫學方面的成就外,在一般醫學方面亦有貢獻。如他已提到了邪魔中風卒死、卒中死和中暗風死等所出現的臨床證狀,斑疹傷寒的紫紅斑,性交太過的急死,各種服毒、中毒的表現和解毒、避穢方、救死方等都有所記載,這些在當時法醫學上有積極的意義。他在《洗冤集錄》服毒一節中記載了用灌入糞汁解斷腸草毒的方法,雖然作用機制尚不明瞭,但確有治療效果,至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仍有一定實用價值。在搶救縊死中,他還介紹了一種類似現代人工呼吸的方法。

宋慈是一位傑出的法醫學家,他的《洗冤集錄》曾被譯成荷蘭文、法文、德文、朝文、日文、英文和俄文等多種文字,在世界法醫學史上有重要的影響。

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蝸牛得快跑 2006-07-08

宋慈(1186—1249),字惠陽,建陽童遊里人。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除浙江鄞縣慰,因遭父喪,未赴任。後歷任知長汀縣、知贛州、提點廣東刑獄,官至廣東經略安撫使。他四度出任法官,對獄案取“審之又審”的嚴肅認真態度,著重實地檢驗,並總結了宋及宋以前的法醫知識、結合本人心得、於理宗淳�七年(1247)編成《洗冤集錄》5卷,在驗傷、驗屍,血型鑑定,檢骨,死傷的鑑別、毒物的分辨以及急救法、治服毒藥方等,均有記載,成為世界法醫史上第一個留下系統著作的法醫學專家。

宋慈《洗冤集錄》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專著,元、明、清三朝為刑、法官必讀書,先後被譯成法、英、荷、德、日、俄、朝鮮等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國廣為流傳。宋慈本人也因此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值得研究的是:宋慈《洗冤集錄》成書於宋淳�七年(1247),兩百年之後由中國傳入西方,成為西方諸國家法醫學發展的一塊奠基石。但遺憾的是,《洗冤集錄》作者宋慈其人其事鮮為人知。《宋史》沒有給宋慈大師留下一字半句傳說;清乾隆《四庫全書》在子部目中僅僅留有六個字:“宋慈始末未詳。”清代一位著名歷史考據學家錢大昕著《養新錄》也僅知《洗冤集錄》這部著作,而不知作者宋慈是何郡人氏。

令人心酸就是宋慈故里的後代人,也淡忘了這位不該淡忘的偉大人物。在《建陽縣誌》宋慈條目下僅寥寥數行文字,這是無可奈何的缺憾。

宋慈的生平事蹟之重見天日,應該感謝吾莆劉克莊。宋與劉見面於建陽縣,宋比劉年長一歲,克莊尊宋為兄,劉對宋的為人、才學、見識都十分佩服,譽宋慈可與辛棄疾“相頡頏”,不相上下。他們交誼愈見日深。三十餘年後,劉克莊驚聞宋慈逝世的訊息,併為宋慈撰寫了《採經略·墓誌銘》。原文是:“餘(劉克莊)為建陽令,獲友其邑中豪傑,而尤所敬愛曰宋公惠父。時江右峒寇張甚,出奉辟書,慷慨就道,餘置酒賦詞祖餞,期之以辛公動安,王公宣子之事,公果以才業奮歷中外,當事任,立勳績,名為世卿者垂二十載,聲望與辛(棄疾)、王二公相頡頏焉。……再調信十簿,帥鄭公性之羅致之幕,多所裨益,秩滿,南安境內三峒首禍……臬司葉宰懲前招安,決意剿除,創節制司,準遣闕闢公。”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有196卷,其中墓誌記於宋慈的生平。假如劉克莊當年沒有留下這篇寶貴的墓誌文章,宋慈的生平事蹟,世人就無從而知,只能記下“宋慈”二字之名。

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聽風之小豬 2018-07-26

《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確有其人。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ll25788298 2006-07-08

宋慈(1186—1249),字惠陽,建陽童遊里人。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除浙江鄞縣慰,因遭父喪,未赴任。後歷任知長汀縣、知贛州、提點廣東刑獄,官至廣東經略安撫使。他四度出任法官,對獄案取“審之又審”的嚴肅認真態度,著重實地檢驗,並總結了宋及宋以前的法醫知識、結合本人心得、於理宗淳�七年(1247)編成《洗冤集錄》5卷,在驗傷、驗屍,血型鑑定,檢骨,死傷的鑑別、毒物的分辨以及急救法、治服毒藥方等,均有記載,成為世界法醫史上第一個留下系統著作的法醫學專家。

大宋提刑官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嗎?chenjin618 2006-07-08

宋慈歷史上實有其人,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南宋建陽縣童遊裡(今童遊南山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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