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男的,今天和一個在一起兩年的女孩分手啦,她有一點花心,分手的原因是:開始我們說好的要在一起讀書的,今天有和我說他要去他爸爸那工作(那公司是他爸爸的),我們兩的關係一直很好,就是因為這個,我提出了和他分手,最後他說他恨我。難道真的是我錯了嗎?
- 2022-07-31
她是愛你的,想和你一起的,到他爸爸的公司工作也很好呀,你不應該提出分手,傷了她的心,應該努力追回的。請採納
醉了,你們談戀愛是鬧著玩的我覺得
男生分手,有時候會更痛。愛一個人不需要什麼原則,有時候需要恬不知恥,有時候要有度。兩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從相識到攜手也不容易,他有點花心,你也肯定忍受了不少,你若仍然愛他,就應該再不要臉一次,在死纏爛打一次,愛情嘛,沒有誰對誰錯。但當她嚴重表態之後,你弄清楚原因了,也就該隨緣,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是,因為你根本就不瞭解她
不是,感情是雙方的付出,不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