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援會的法律地位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
  • 2022-08-10

後援會的法律地位匿名2018.08.21 回答

1、要看這個“明星後援會”是否經民政局註冊,如果經註冊就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享有民事權力)的組織。當然現在有很多,沒有註冊的社團,在法律上他們是非法的。

2、符合法定條件可以成為社團法人。《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條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目前 ,除福建等也在做試點外。其它地區都由民政部門管理,通常還需要有一個政府部門做主管單位。】

3、沒有註冊組織活動的,導致事故,依《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裡的“組織者”並不限定為團體組織者,如果能證明具體的個人,【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也可主張責任。另外,前面說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如果未盡責任也應擔責。

4、免責協議,能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內容。

依《合同法》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後援會的法律地位匿名2012.07.18 回答

你好!

qqqq

如有疑問,請追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