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開了一家火鍋店,投入資金一人一半,然後利益平分。說明一下情況,我朋友不在主城,不參與經營和管理。從找門面到裝修到開業一系列的事情全是我一個人做的,我老公客源很廣,店裡有近小部分生意都是我們的客源,而我覺得是又出錢又出力很累,而且也是55分賬,請問該
- 2022-10-21
請律師出面 應該是73分才合適
股份是根據資金的,一人一半出資自然該一人一半分紅。但是你付出的精力比較多,可以提出漲工資,這個比較合理。
當初協議你同意開這種情況就是你同意的,所以還這樣分
既然你們是朋友要合夥一起開店說明你們的關係應該是不 錯的,我有個主意你們參考一下,你拿一份工資錢。就是相當你要是老闆但是你要是一個飯店的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