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分手孩子算誰的?我跟女友同居兩年了, 雖然在家裡舉行過結婚儀式 但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生了一個女兒;現在感情不合鬧分手;想問下孩子算誰的 ?還有如果我再次結婚算不算重婚?
- 2023-01-16
就算分手,你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這是不會改變的。由於你們沒領結婚證,因此你們之間並不是合法的婚姻關係,不受任何法律保護或約束,你再結婚不會有重婚的問題。
當然需要雙方的協議,
再次結婚不算重婚,因為沒有正式登記
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歸誰,你們可以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判決,不過你要注意:一般3歲以下的小孩都是判給母親的,法院判決最重要的依據是:孩子和誰生活比較有利於她的成長,就會判給誰,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和教育費,直到孩子能獨立生活為止。你和女友沒領結婚證,所以只是同居關係,你再次結婚不算重婚,你們雖然同居幾年,但不構成事實婚姻,以前有事實婚姻的說法,現在可沒有啦!
你下次結婚不屬於重婚;而孩子歸誰,得法院來判,因為你們現在這種情況,肯定會去法院了結的。回答滿意,記得采納,謝謝。
何必離婚呢,要是當初都沒定下來,就不應該把孩子生下來。兩人談談什麼事過不了,非要孩子遭罪
當然孩子算你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是你的非婚生子女,你應依法給予撫養,教育等費用,否則女友可有權以孩子名義透過訴訟要求法院維護孩子權益,讓你支付以上費用,今後該孩子還享有你的遺產繼承權,由於你並未領取結婚證書,因而你再次結婚不算重婚,當然你要將此事作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