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被查出來以後退還,是不是可以不判刑?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遊戲
  • 2021-11-14

受賄被查出來以後退還,是不是可以不判刑?北京杜律師 2006-12-18

如果受賄罪名成立,那麼退錢也只屬於退贓 ,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理由,但還不能不判刑。另外,一般會開出公職,如果判實刑的話。至於量刑,關鍵之處在於辯護律師如何辯護。事關重大。建議儘早委託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汙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汙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

受賄被查出來以後退還,是不是可以不判刑?吾本漁樵 2006-12-18

如果受賄數額已經達到犯罪的程度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主動退贓款只是在量刑時會獲得寬大處理,但不能免除刑事處罰。

如果是被刑事處罰後要開除公職。是企事業單位被判緩刑,視情況有可能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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