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職能.執行程式及作用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4-04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職能.執行程式及作用是什麼???...夢之影2793 2010-11-06

職能和程式包含在下面:

三省:從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中央政權體系,分別為:

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稽核政令;

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透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

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為:

吏部: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戶部:負責財政、國庫

禮部: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兵部:負責軍事

刑部: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臺、大理寺會審。謂三司審。

工部:負責工程建設

作用:

第一,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權力——分為三,三省長官的品級又較低,這就削弱了相權,加強廠皇權。在秦漢,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每當皇帝無能,丞相就可能專權。三省六部制的設立,三分相權,有利解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加強了皇權;同時擴大了議政人員的名額,收到了集思廣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職責有明確的分工,有利於皇帝的集權與政令的貫徹執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發揮了國家機構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它標誌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後,歷朝基本上沿用這種制度。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職能.執行程式及作用是什麼???...搭訕軍團 2010-11-06

隋唐所採用的三省六部制,即中央下設“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六部是指“兵部”、“吏部”、“戶部”、“刑部”、“工部”、“禮部”。

三省六部制的執行是這樣的。“中書省”負責決策,不過是按照皇帝的旨意做出決策,然後交由“門下省”“封駁審議”,也就是稽核這個決策。如果決策不透過,那就要重新被打回“中書省”再重做;但是如果稽核通過了,那就直接交由“尚書省”,由“尚書省”負責執行。“尚書省”下轄六部。所以,“中書省”是負責決策;“門下省”負責審議;“尚書省”負責執行。

至於六部的職責,顧名思義就行了。“兵部”當然負責軍隊或軍事方面的事情;“吏部”是負責管理官吏的;“戶部”就是負責管理戶籍人口的;“刑部”是負責刑罰的,審訊案件的;“工部”就是負責工程建設的;“禮部”是負責禮儀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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