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明朝兵備提刑按察司副使是什麼官職,幾品官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1-08-12

請問明朝兵備提刑按察司副使是什麼官職,幾品官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1-18 回答

就是通常說的兵備道

提刑按察使司副使是其官銜,正四品,代表品秩編制;兵備即整飭兵備,實質是差遣,無品級,代表工作內容。合起來就是以按察副使身份整飭某處兵備的官員。

明朝地方政府由布政司參政、參議,按察司副使、僉事分司諸道,有的專責省內某一項事務,比如督糧道、提學道、水利道、驛傳道等;有的則作為布政司和按察司的派出機構,分駐省內各地,領導和協調轄區內的相關事務,比如分守道、分巡道;有的雖掛司道官銜,但主要打理某地軍務,這就是兵備道。在實際操作中,也有分守、分巡兼管兵備者。

請問明朝兵備提刑按察司副使是什麼官職,幾品官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1-19 回答

提刑按察司是元朝(至元二十八年後改肅政廉訪司)、明朝(改稱提刑按察使司)、清朝(改稱按察使司)三代設立在省一級的司法部門,主管一省的刑名、訴訟事務。同時也是監察機關-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機構,對地方官員行使監察權。

主管為提刑按察使或稱為按察使。簡稱臬臺、臬司。

提刑按察使在明代與承宣佈政使併為一省最高長官,入清,則與布政使併為巡撫所制,雖名為同僚,實乃屬官。

明代地方上分為省、府、縣、裡四級。其中,只有省一級才設立了專門的司法機構——提刑按察使司,其長官提刑按察使掌管全省的刑名案件,其審理許可權僅僅限於徒刑以下(包括徒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必須報到刑部審理。

請問明朝兵備提刑按察司副使是什麼官職,幾品官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01-19 回答

明朝布政司分守參議為從四品,職責是分守各道,及派管糧儲、屯田、清軍、驛傳、水利、撫民等事,大致相當於現在的省政府分管幾個地級市糧儲等專項事務的專員(副廳級)。提刑按察副使為正四品,職責是分道巡察,其兵備、提學、撫民、巡海、清軍、驛傳、水利、屯田、招練、監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省紀委分管幾個地級市兵備等專項事務的副書記(正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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