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臺、撫臺、潘臺、臬臺和道臺的區別分別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5-28

制臺、撫臺、潘臺、臬臺和道臺的區別分別是什麼?cpcge515推薦於 2019-11-16

清朝地方行政機構分為省、府(州、廳)、縣三級。

省級的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制臺)、巡撫(撫臺),其下為道臺(道員)、藩臺(布政使)、臬臺(按察使)。

清朝的官僚制度來自於明朝居多,總督和巡撫在明朝皆屬於都察院的差遣職官,在清朝則成為正式的地方高階官員。

以下大致分別:

1。主管政軍方面的省長:制臺(總督)。

清朝總督一般管轄兩省至三省,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掌握了數省的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總督的別稱為制軍、制臺。

2。財政與民政方面:藩臺(布政使)。

從二品,總督、巡撫之下設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財賦、民政,布政使又可簡稱藩臺、藩司。

3。地方官:道臺(道員)。

清代道的長官,官方稱為道員,民間稱為道臺,也稱其單位為道臺衙門,清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

4。管財、民政(2。)和司法(3。)的長官:撫臺(巡撫)。

巡撫為從二品(除非加銜為正二品),總督為正二品,都是很重要的文官。

5。管司法、監察以及驛傳:臬臺(按察使)。

正三品官,職司地方法律方面的主要官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