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以富養廉發生在那朝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6-22

古代以富養廉發生在那朝x65532771 2016-11-29

養廉銀,為清朝特有的官員之薪給制度。建立自1723年的該薪給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臺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臺灣總兵年俸67兩,軍事加給144兩,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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