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談戀愛的名義騙取錢財屬於詐騙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7-26

以談戀愛的名義騙取錢財屬於詐騙嗎養狗律師賈寶驊 2022-07-15

【法律分析】

:以戀愛為名實施詐騙活動的,公安機關並不是不立案,而是沒有足額的證據證明對方實施詐騙,如果有證據證明實施詐騙,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就會立案。依據刑法規定,行為人有有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如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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