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繼承法裡規定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把孫子女、外孫子女規定進去?
- 2022-09-02
因為有代位繼承的存在,如果第一順位的死亡,孫輩的按照代位就能繼承
首先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根據配偶和父母子女之間的特殊權利義務確定的。
其次第二順序繼承人一般是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無法盡到撫養或贍養的情況下才會發生一般的替代的權利義務關係。
再次有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時,原則上都不需要其他人員盡撫養、贍養義務。
所以,繼承順序的排列是根據權利義務關係確定的。如果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法盡贍養義務的情況下,孫子女、外孫子女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是可以主張分割遺產的!
——以上是本人對你所提問題的理解!
——供參考。滿意請採納!
沒有把孫子女、外孫子女編入第二順序繼承人意味著這應是未寫入的第三順序繼承人了,被繼承人如果想把自己名下財產由孫子女、外孫子女來繼承的,那可立遺囑指定就行,也可以贈與方式來實現。
參考現行“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因為孫孒女外孫女屬於笫三順序繼承人
上一篇:到底是三根還是四根是什麼成語
下一篇:《春末題池州弄水亭》唐詩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