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婚姻制度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9-15

古人的婚姻制度囨囚囨図德 2006-03-28

最早是男的跟女回部落的,但後來就變成了女的跟男的回家了。

古人的婚姻制度乘風秀才5b44bd 2006-03-28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用去民政局登記,很簡單

古人的婚姻制度網友aeb03797d 2006-03-28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訊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此外,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

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

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唐代筆記小說裡,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親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僅僅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她連女兒的資格都被剝奪,母女倆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兒女趕出了王府,淪為娼妓,最終遇上薄情郎鬱鬱而終。

由於法律以及社會觀念影響,大多數男子也並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當一回事。——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恰恰相反,假如他們表現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話,反而會成為人們嘲笑的物件,認為他自甘墮落、沒品沒行。

唐朝喬知之愛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於她身份低賤,身為官員的喬知之不能娶她為妻,便甘願不婚。結果窈娘被武延嗣強奪,帶著喬知之的情詩投井自盡。武延嗣遷怒於喬知之,竟將他誣陷入獄,家破人亡。——假若不是環境不允許,假如喬知之能夠娶窈娘為妻的話,也許事情不至於到如此地步。——在當時的人看來,奪妻與奪妾是兩個概念,時人在指責武延嗣之外,更覺得喬知之竟為婢妾破家毫無意義。

宋代大文豪蘇軾,文風豪邁,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對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淚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對待婢妾的態度,可就足以讓現代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對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評價。

蘇東坡一生姬妾眾多,風流韻事層出不窮,而他對這些姬妾的態度,則基本無情無意,完全如宗法制度,僅僅是將她們視作私人物品而已。

蘇東坡貶官之時,將身邊的姬妾一律送人,這其中據說有兩妾已經身懷有孕,他也無暇過問(床頭人送人已是堪,更連腹中是否有兒女都不暇過問,是何態度?)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師成以及翰林學士孫覿,都自稱是蘇東坡送人之妾所生的蘇軾之子,就連蘇東坡認可的兒子蘇過,都對這種情形不予否認,反而與梁、孫親密無間。據說梁師成顧及兄弟情誼,甚至對家中帳房說:“凡小蘇學士用錢,一萬貫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

帶著胎兒送人的妾還算好命的,更淒涼的是一位名叫春孃的妾。蘇東坡的朋友蔣某來為他送行,偶然看見了春娘,大為欽慕,便對蘇東坡說:“我有一匹白馬,願意與學士相換美妾。”蘇東坡一想,以名駒換一妾,划得來呀划得來,立刻點頭應允。但這訊息被春娘聽說之後,這個才貌雙全的姬妾卻不肯,指責蘇東坡道:當年晏嬰尚且知道不能因馬罪人,你這個堂堂蘇學士,美其名曰憐香惜玉,卻要將人換馬!激憤之下,春娘當場撞槐而死。——雖然是姬妾,卻也是女人,女人而竟被自己所愛的男人視做馬驢,既恨且辱,真是了無生趣。

除了慘死的春娘,蘇東坡的姬妾中最有名的莫過於王朝雲。她是唯一一個沒有被蘇東坡送人、得以陪他流放嶺南的姬妾了。然而當時的蘇東坡雖然已經鰥居,儘管王朝雲與他同甘共苦、儘管王朝雲還為他生下了兒女,她仍然沒有能夠成為他的妻子,到她死後,蘇東坡也仍然只是在她的墓碑上寫著“姬人”二字。——因為她出身卑賤,因為以妾為妻乃是當時社會大忌。這個聰慧的女子便只能一生無聞。雖然她通曉經史、臨終大悟,也無力改變人生。

此外,妾雖下賤,妓女更下賤,這也是士大夫的觀念。雖然他們與名妓互相唱和、名士風流,但是心裡頭,他們鄙視她們,不曾當真愛護或疼惜過她們的身世遭遇。蘇東坡曾稱一名妓為“知己”,可是最終他仍然愛惜名聲,不肯納她為妾,名妓只能在絕望之餘落髮出家。

蘇東坡的待妾之道,在中國古代士大夫裡頭很有典型意義。他以豪邁豁達聞名,待妾也不過如此。試問,世上有幾個女人,會甘願做妾呢?

為姬妾,是女子的大不幸。她們甚至連表現自己對丈夫的愛情都沒有資格。

假如哪個男子與姬妾有深情,那是要貽笑丟臉的。

《國語》: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親警告他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準哭,也不準愁眉苦臉,更不準腫著眼睛給人看!可不能丟我兒子的臉,讓外人說他居然與姬妾有情!

光是不與姬妾有情,那倒也罷了,何況,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視作取樂之具、任打任罵。

嚴挺之寵愛妾玄英,其嫡子嚴武非常不滿,趁玄英熟睡時用鐵錘把她的頭打碎。嚴挺之懲罰兒子了嗎?沒有!他倒是對兒子年紀小小便有殺人的勇氣讚歎不已!後來嚴武果然成了節度使,想來嚴挺之便更是得意了。玄英就這樣死了,還“愛妾”呢,愛個屁。

南宋時的名將楊政,殺妾更是家常便飯:“姬妾數十人,皆有樂藝,但小不稱意,必杖殺之,而剝其皮,自首至足,釘於壁上,直俟乾硬,方舉而擲諸水。”直嚇得幕僚口不能言。

清代,風流才子冒闢疆納妾董小宛,名為風流事,實際上董小宛在冒闢疆眼裡,也不過就是任打任罵之物而已。在戰亂中冒家舉家逃難,冒闢疆攙母扶妻,卻斥罵董小宛拖他後腿,就是一個明證。董小宛侍疾之時,冒闢疆對她呼來喝去,連打帶罵,說自己是病失常性。——既然失常性,為什麼打罵的都是董小宛?從來也不曾打罵過母親和嫡妻?很簡單,他心裡早已認定,姬妾是可打可罵之物罷了。

本應相親相愛的丈夫尚且如此待妾,嫡妻當然就更不用客氣。

這方面的例子不用舉啦,翻開史書,簡直滿坑滿谷。

莫說尋常人家,就是皇宮,也不遑多讓。漢獻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將的孫女,本是貴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認奴認婢。她為丈夫漢靈帝生下了兒子劉協,惹得皇后妒火中燒,連產床都還沒有來得下,就被一杯毒藥葬送了性命。

靈帝做為丈夫,並沒有把王美人當一回事,她不過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后有驚無險地過了關。而獻帝后來雖然成為皇帝,也不曾當真為母親報仇雪恨:何皇后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劉協也不能怎麼著她。王美人(其實她死的時候,只不過是個孩子)就此死得無聲無息。

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按規矩,太子生母必須自盡。那麼自然地,不會有哪個皇后願意去送死,所有無辜被殺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宮,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明朝有宮妃殉葬制度,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從來也沒有過一個嫡後。清朝時,努爾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書奇談。所有的人都議論皇太極逼宮殺繼母,為阿巴亥鳴不平——其實同時被逼殉的還有努爾哈赤的兩個姬妾,幾曾又看見有人注意過她們的姓名和遭遇、為她們鳴冤了?阿巴亥這個正妻死得冤,她們做姬妾的難道就該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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