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爵位的稱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9-08

歐洲爵位的稱呼???shinergirl 2008-05-22

歐洲有很多國家,很多國家的制度是不一樣的。

例如法國,德語國家這種比較嚴格遵循薩利克法的國家,一般的,必須是在家族裡已經沒有男性繼承人時才可以由女性繼承(當然也有特例)。

英國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勳爵)。

英國似乎不允許爵位和領土由女性繼承,但是現代又有幾個爵位繼承的特例:馬爾博勒公爵和緬甸蒙巴頓伯爵就是傳了女兒。

一般貴族的勳爵可以世襲,至於是長子或是其他親屬繼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狀或敕令上會有記載。但依據1876年的上訴審判法案及1958年的終身貴族法案,兩法案所授予的終身貴族(只能授以男爵勳爵)不能世襲。而屬於平民的準男爵勳爵可以世襲;騎士勳爵則不能世襲,榮耀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繼續享有。而在1963年的貴族法案通過後,女性才得以繼承勳爵。

歐洲爵位的稱呼???網友c701fad 2008-05-23

似乎公爵的法定繼承人(長子)出生時就有“子爵”爵位,而下代的次定繼承人(長孫)出生時即有“男爵”爵位;如果長子死亡而長孫生存,長孫自動晉級“子爵”。侯爵的法定繼承人則出生時即為“男爵”。

也許是出於貴族日常交往中和諧共處的考慮,貴族男子除了公爵外全可被稱為“勳爵”(Lord)。但是除了上述例子以外,就制度上來說,其餘的貴族的兒子並沒有特別的身份和權利。

女性繼承是特例,但也不算很少見。一般女性繼承者是當家族中沒有男性存活,或者是沒有能保持家族繁榮的合適的男性繼承人,起到一個相當於過度的作用。女性繼承者的爵位幾乎沒有例外的將世襲給自己的長子。

具體細分,女公爵被稱為duchess,女侯爵被稱為marchioness,女伯被爵稱為comtesse或countess,基本上沿用公爵夫人、伯爵夫人等男性爵位擁有者配偶的稱呼。子爵和男爵爵位比較低,相對家業比較小,很少由女性繼承,而此類繼承者則一般稱呼統稱。如同男性的勳爵(Lord)統稱一樣,女勳爵的統稱是Dame 或Lady 。伯爵及以上的高爵位的女性繼承者一般被稱為Dame。

而並非繼承,是女子個人獲得封賞的爵位,則沒有世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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