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清官之宋慈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9-06

天下清官之宋慈漢匠文化 2022-06-11

宋慈(1186—1249年),南宋著名法醫學家,唐朝名相宋璟後人,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

公元1235年,宋慈開創了“法醫鑑定學”,這是被中外法醫界普遍認同的。因他對法醫學的卓越貢獻,世人尊他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宋慈出身於官宦世家,他的祖上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早在北宋時期,他的高祖宋世卿因官位升遷,舉家遷往建陽,從此在這裡落地開花。宋慈的父親宋鞏,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雖說官位不大,但足夠一家人過小康生活。

出生於這樣的官宦世家,宋慈自幼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幼年時,宋慈受學於父,父親的為官、為人之道都對宋慈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十歲那年,宋慈受業於建陽學者吳稚門下。吳稚是理學大師朱熹的弟子,作為吳稚的學生,宋慈有機會了解朱熹的先進思想,並和當時有名望的學者交流學習,這些學者包括同窗黃幹、李方子等。

二十歲那年,宋慈進京入太學學習。在學習的過程中,他重視實踐,力求真知,因此深得太學博士真德秀的賞識,並收宋慈為徒。

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宋慈中進士乙科,並被授予浙江鄞縣縣尉,但因父親生病,宋慈回鄉照顧父親,並未赴任。

寶慶二年(公元1226年),宋慈正式走上仕途。他先後擔任江西省信豐縣主簿、長汀縣知縣、南劍州通判、江西提點刑獄兼贛州知縣、直寶謨閣奉使四路,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等職。

宋慈一生為官二十多年,在這二十多年中,他勤政愛民、事必躬親,獲得了百姓和朝廷的一致好評。而在這二十多年的官宦生涯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當屬他擔任刑法官,民命為重,實事求是,智斷冤案。

南宋時期有一個不成文的習俗,那就是州縣官府往往把人命關天的大案、要案交給沒有經驗的新人處理,希望在實踐的過程中讓新入選的官員得到鍛鍊。

但是這樣的做法往往使得冤獄叢生,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新入選的官員沒有實際工作經驗,容易被欺騙和矇蔽,助長了冤假錯案的產生;二是大部分新人都怕苦怕髒,不願到現場進行勘查,特別是一些人命案,他們即使到了案發現場,也都遮掩口鼻,遙遙觀望,並不願上前親自探個究竟。案件交給這些沒經驗的新人,勢必容易判斷失誤,導致冤假錯案頻發。

身為刑獄之官,宋慈注重實踐,尋找真相,因此他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他對自己更是嚴格要求,他曾說過:“慈四叨臬寄(執法官),他無寸長,獨於獄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宋慈斷案態度認真,力求真知,而他確實也做到了。

宋慈斷案注重經驗積累,事必躬親,不避汙穢。有一次,他所管理的轄區發生了一起人命案,被殺者是一名男子,渾身上下被砍傷了十餘處。宋慈親赴案發現場,對死屍進行了檢查,他發現死者身上的十餘處傷痕都是鐮刀所傷,但是死者衣物俱在,財產無損,由此,宋慈斷定不謀財產必是一樁仇殺案。

既然判定是仇殺案,那範圍就大大縮小了。接下來宋慈和屬下官吏透過明察暗訪,調查被害者平時都和誰結過樑子。經過一番調查,宋慈初步鎖定了嫌疑犯。

接下來,宋慈命令被害者的鄰里鄉親交出家中所有鐮刀,排在地上,配合調查。當時共交出了七八十把鐮刀,在場官員和百姓一看就傻了眼,就算被害者被鐮刀所傷,但是這七八十把鐮刀長得幾乎一模一樣,如何判斷哪把是兇器。

後來,宋慈又只是在鐮刀前方來回徘徊,並無言語,這讓在場的所有人更是摸不著頭腦了,可是宋慈早已胸有成竹。

時值盛夏,蒼蠅橫行,沒過一會兒,蒼蠅就瘋頭瘋腦地飛往其中的一把鐮刀上,不肯離去。宋慈命下屬揪出鐮刀的主人,並對在場官民說:“蒼蠅嗜血,鐮刀主人殺人後雖將鐮刀清洗乾淨,但是血腥氣仍在,從而導致蒼蠅聚集,而其他鐮刀並無此狀況,因此可以推斷這把鐮刀的主人曾經殺人。”在場官民一片唏噓。

宋慈接著說道:“當然,透過多日調查探訪,我早已初步鎖定了案犯,這次只是透過物證讓案件落實。”

在證據面前,殺人者早就嚇壞了,他撲通一聲跪到地上,大聲喊著:“小人知罪,請大人饒命!”

宋慈斷案也極為重視對案情的實際檢驗,他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曲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意思就是說,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認定,所以檢驗的結果往往是生死攸關的。

所以在對待檢驗上,必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查出事情真相。而要做到這一點,宋慈認為,無論案發何處,檢驗官員必須“親臨視”。即使案發於酷暑,屍味難聞,臭不可近,檢驗官員也“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否則,應以失職罪杖處之。

出於檢驗的實際需要,宋慈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和具體做法,徹底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看其中是否插入針、刀等致命的異物。

有一次,在宋慈轄區河中發現一具男屍,當時有人認為這不過是普通的失足落水喪命案,但是也有人認為這是一具死後拋屍案。對此宋慈有自己的一套檢驗方法。

他在徵得死者家人的同意後,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取出死者的頭骨。他首先命人將死者頭骨弄乾淨,放在盆中;接著他又用熱水從頭頂澆灌。

當時在場檢驗官都不知道宋慈為何這樣做,宋慈解釋道:“用熱水灌頭骨,如果盆中有泥沙,證明死者落水時曾掙扎呼吸,導致泥沙進入五官內,在熱水的沖洗下,頭部泥沙進入盆底。倘若盆中沒有泥沙,往往是死後拋屍,因為被害人呼吸已停,氣息已止,泥沙不入。”

經過檢驗,宋慈發現盆內沒有泥沙,這又是一起死後拋屍案,透過多方調查取證,宋慈又平了一起冤案。

宋慈斷案注重實踐,他將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核定和提煉,並結合自己豐富的斷案經驗,整理成一本《洗冤集錄》。這本著作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專著,並先後被譯成法、英、荷等多種文字。

《洗冤集錄》內容非常豐富,記述了多種檢驗屍體的方法,其中很多方法都和現代科學相吻合,例如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等方法至今都還在應用。

宋慈運用和記載這些方法,目的在於查出真正的死傷原因,無不體現了求實求真的科學精神。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為官清廉,生活樸實,一生無其他嗜好,唯愛收藏異書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謙虛謹慎,愛惜人才,雖是後生晚輩,凡有一技之長,皆提拔引薦。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務,猶親自審察,一絲不苟,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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