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地方推行什麼制度
- 2022-09-30
郡縣制。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丞相王綰請封諸皇子為燕、齊、楚王,得到群臣的贊同。 廷尉李斯力排眾議,主張廢除分封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縣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議,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餘郡。皇室任免郡縣的主要官吏,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
郡縣制
1、秦朝透過郡縣制,實現了對地方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加強了中央集權。
2、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斷得到加強與完善
地方採用的是郡縣制,中央是三公九卿,漢朝沿用的秦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