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核心措施是什麼?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10-02

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核心措施是什麼?起到了怎樣的作用?hcl664 2016-01-18

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所有措施都是圍繞“漢化”展開的,可以說“漢化”是孝文帝改革的核心措施。

作用:維護了統一北方的新政權,促進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加速北方少數民族封建化的程序。

資料延伸:

(1)制定官吏俸祿制

北魏官吏舊無俸祿,中央官吏按等級得到戰爭中獲得的財物和勞動人口,地方官只要上交一定數量的租稅和絹帛等實物,就可以任意搜刮百姓,結果吏治黑暗,貪汙成風,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後果,直接威脅到北魏政權的穩定。為澄清吏治,鞏固統治,484年,實行俸祿制。詔書說:“故憲章舊典,始班俸祿。戶增調三匹,谷二斛九鬥,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即兼商用。”(《魏書·高祖紀》)俸祿制就是由國家徵收統一的租調,籌集祿銀,按級別高低發給官吏,不許官吏自籌。同時將班行俸祿與嚴懲貪贓緊密地聯絡起來,規定了在“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的嚴厲懲治措施。孝文帝實行的俸祿制,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整頓吏治、懲辦貪汙,使北魏吏治狀況開始明顯好轉,為北魏政權進行各方面的改革提供了一個比較有利的政治局面,成為推動北魏王朝走向興盛的重要因素。史書曾稱頌孝文帝時代“肅明綱紀,賞罰必行,肇革舊軌,時多奉法”(《魏書·良吏傳序》)是符合當時實際情形的。

(2)推行均田制

北方自西晉後期八王之亂、永嘉之亂以來兵戈不息,百姓流亡,以致“千里無煙”,土地大量拋荒,政府控制著大量的無主荒地,這就使得均田制的推行成為可能。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發展農業生產,增加國家賦稅收入,485年,馮太后、孝文帝採納大臣李安世的建議,頒佈均田令,推行均田制。即按一定的標準將國家控制的土地平均分給農民耕種,土地不得買賣。不種則由政府收回。同時,鼓勵開墾荒地,發展生產。均田制的推行影響深遠:首先一定程度上使無地農民獲得了無主的荒地,農民有了安居樂業的可能,生產積極性提高,同時大片荒地被開墾出來,糧食產量不斷增加,從而積極推動了北方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並未觸動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於國家徵收賦稅和徭役,另一方面促進了北魏政權的封建化,從根本上鞏固了北魏的統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極大地推動了北方內遷各族改變原先落後的遊牧生活而向封建農民的轉化,推動了這一時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現;還有,均田制對後代田制也有很大影響,先後為北齊、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時間長達三百多年。這一制度的選擇、推行為中國封建鼎盛時期的出現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3)設立三長制

為配合均田制的推行,強化對地方的控制,486年,朝廷採納大臣李衝的建議,實行三長制。規定:五家設一鄰長;五鄰設一里長;五里設一黨長,選擇本鄉“強謹”的人充當。三長制是北魏基層行政組織。其職責是檢查戶口,徵收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推行均田制。三長制的推行一是健全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體制,保證了國家對人民有效地控制,二是有利於推行均田制。

(4)推行新的租調製

在實行三長制的同時,頒佈與均田制相適應的新的租調製。規定一對夫婦每年向政府繳納粟二石,帛或布一匹。這一制度使農民負擔大為減輕,許多受庇於豪強的農民也紛紛轉向政府,成為國家的編戶齊民,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這些改革措施以發展生產,緩和矛盾,鞏固政權為目的,形成了以均田制為中心的一整套政治經濟制度。這些制度彼此影響,互相作用,有力促進了北魏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鞏固了北魏的政權,為孝文帝后期推行更深層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礎

490年,馮太后病逝,孝文帝親政,北魏改革進入新階段,為繼續推進改革,孝文帝首先確定遷都洛陽。

北魏建都平城,不利於社會發展的需要。首先,在政治上,平城是鮮卑貴族元老集中的地方,保守勢力強大,民族隔閡相當深,而為了加強對中原地區的統治,迫切需要漢族地主的合作,所以在舊都平城,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會遇到重重阻力;其次,在經濟上,平城偏北地寒,六月風雪,風沙常起,當時有人作《悲平城》詩說:“悲平城,驅馬入雲中,陰山常晦雪,荒松無罷風。”流行的歌謠也這樣唱道:“紇于山頭(今山西大同市東)凍死雀,何不飛去生處樂!”惡劣的氣候環境,難以適應經濟的發展,而且又無水陸漕運,在人口日益增加的情況下,糧食供給經常出現困難;再次是軍事上,與北邊的柔然相比鄰,時受騷擾,很不安全;還有從地理位置看,平城偏北的位置更不利於北魏對整個中原地區的統治,基於以上認識孝文帝決定遷都洛陽。為保證遷都順利進行,孝文帝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以“南伐”之名行遷都之實。495年,北魏正式將都城遷到洛陽。

隨著遷都的進行,大批鮮卑人源源不斷地湧入內地,北魏政府又面臨著許多新問題:鮮卑人的習俗是編髮左衽,男子穿袴褶,女子衣夾領小袖,多數人不會說漢語,這些都不符合中原的習俗;且新遷之民初來洛陽,居無一椽之室,食無擔石之儲,不擅農業,人心戀舊。如不及時解決這些問題,將會嚴重地阻礙各民族之間的交往和經濟文化的發展,不利於北魏政權的鞏固。在王肅、李衝、李彪、高閭等漢族士人的支援下,遷洛之後,孝文帝立即著手改革鮮卑舊俗,全面推行漢化。主要措施有:

易服裝。495年十二月二日,下詔禁止士民穿胡服,規定鮮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數族人一律改穿漢人服裝。孝文帝自己帶頭穿戴漢族服裝,並在會見群臣時,“班賜冠服”。建議教師利用教材中《北魏掌衡武士》和《北魏文官俑》兩幅圖片,讓學生對比指出鮮卑族服裝款式有何變化,這種變化有何意義?使學生從鮮卑族服裝變化的感性認識出發,進而形成對孝文帝“易服裝”改革措施有力推動了鮮卑族向中原農耕文明的轉化和發展意義的理性認識。

講漢話。孝文帝宣佈以漢語為“正音”。稱鮮卑語為“北語”要求朝臣“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六月,正式釋出詔令:“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下令官員上朝時要講漢話,但30歲以上的官員一時難改,可仍講鮮卑話,暫不處罰;30歲以下官員必須嚴格執行法令,否則要降職。

改漢姓。太和二十年(496)正月,孝文帝下令改鮮卑複姓為單音漢姓。他在詔令中說:“自代郡遷到洛陽的諸功臣舊族,姓或重複,都要更改。”於是,當時,他帶頭將拓跋氏改為元氏,因為北人稱土為拓、稱後為跋,魏主認為他們祖先出於黃帝,以土德王,就姓了拓跋。而土是黃色的,它是萬物之元,所以改姓為元。其餘鮮卑姓氏也改為漢姓。改姓以後,鮮卑族姓氏與漢姓完全相同。他還參照漢族門閥制度的做法,來確定鮮卑族的門第高低,並按照門第高低來選拔人才,任命官吏

通婚姻。為使鮮、漢兩族進一步融合,孝文帝還大力提倡鮮卑人與漢人通婚。他帶頭納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陝西李衝等漢族大士族的女兒以充後宮,並親自為六個弟弟聘室,六個王妃中,除次弟之妻出於鮮卑貴族外,其餘都是中原的著名漢族大士族。透過這種聯姻把兩族統治者的利益和命運緊密聯絡在一起,以鞏固統治。建議教師引導學生對比漢代“和親”政策,進一步加深理解這一改革措施對加強民族聯絡,緩和民族矛盾,促進民族融合所產生的深遠影響。並進而認識“政治聯姻”是處理民族關係和政治矛盾的一種重要策略。

改籍貫。孝文帝釋出詔令,規定遷到洛陽的鮮卑人,死後要葬在河南,不得還葬平城。於是,從代郡遷到洛陽的鮮卑人開始經營起小塊土地,築起數間房屋,逐漸成為中原地區的個體農民。自從魏孝文帝建都洛陽起,先後有四位北魏皇帝葬在洛陽北郊邙山一帶,即有魏孝文帝的長陵,魏宣武帝的景陵,魏孝明帝的定陵,魏孝莊帝的靜陵。

孝文帝崇尚中國文化,實行漢化,禁胡服、胡語,改變度量衡,推廣教育,改變姓氏並禁止歸葬,提高了鮮卑人的文化水準。是西北地區各民族陸續進入中原後民族融合的一次總彙,對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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