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與稅的區別,歷史書中談到夏商周時期是租稅不分,因此想了解租與稅...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10-09

租與稅的區別,歷史書中談到夏商周時期是租稅不分,因此想了解租與稅...Tomhastings 2014-04-07

西周後期到商鞅變法為止的租稅改革是在保護井田制形式下﹐進行“履畝而稅”的改革。商鞅變法以後,民得買賣土地,確立了私有土地制,租與稅才分離開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於三十一年(前316)“使黔首自實田”﹐命令黔首申報佔有的土地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確認了私有土地制﹐租稅發展為地租和賦稅兩種形式。

1。我國古代主要賦稅制度的型別:

①以人丁為主要徵收標準的賦稅制度(編戶制度、租調製、

等)

②以土地和財產為主要徵收標準的賦稅制度(

、方田均稅法、

銀等)

③徵收貨幣的賦稅制度(募役法、

、攤丁人畝等)

2。 賦稅制度的發展演變:

:春秋後期從

開始實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現。規定不論公田、私田,一律按實際田畝數徵稅,

,承認私田合法,標誌著

的瓦解。它與以前齊國“相地而衰徵”等新稅制的出現,促使耕地由國有轉向私有。

②編戶制度:主要盛行於兩漢,前提是

“廢井田、開

”,確立地主土地

。秦始皇時,讓百姓自己申報土地,載於戶籍,國家依戶籍徵發賦稅餘

。西漢時期,政府把農戶的人口、年齡、性別和土地財產等情況都詳細登記在戶籍上,作為徵收租賦、徵發

的根據。編戶農民對封建國家承擔的義務有四項:田租、算賦或口賦(

)、

,並以人丁為主要徵稅標準,它的實行標誌著我國古代完整的賦稅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③租調製:主要盛行於

時期,前提是實行

(按人口分配國家掌握的土地)。受田農民每年交納一定數量的租、調,還必須服徭役、

。這是由當時

關係減弱以及

的興起所決定的。

:實行於隋至唐中期。租是田租,調是

;庸是指納絹(或布)代役。隋朝規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納一定數量的絹來代替服役。唐朝則取消了庸對年齡限制。標誌著對勞役地租這種最落後的賦稅形式的否定。

:唐朝中後期,為解決財政危機,於780年採納宰相

的建議,實行

,每戶按土地和財產的多少,一年分夏秋兩次收稅。它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關係變化的產物,標誌著以人丁為主的

標準開始改變。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稅法”:北

於 1069年任用王安

行變法,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錢,限制了地主的特權;“方田均稅法”,重新丈量土地,按畝納稅,增加了封建國家的田賦收入。

:明朝後期開始實行,1581年,

為了增加

,把田稅、丁稅、雜稅合一,按田畝的多少徵收,用

交納。由於大地主的阻撓破壞,一條鞭法實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

收稅的辦法卻保留下來。納銀代役、賦役徵銀的辦法,標誌著賦稅制度由繁到簡、由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轉變。

銀製度:清朝雍正時將固定下來的“丁稅”,平均攤到田賦中,徵收統一的賦稅

銀。反映出封建國家對農民人身控制的逐漸鬆弛和

的發展,標誌著延續了數千年的“

”的廢除。

租與稅的區別,歷史書中談到夏商周時期是租稅不分,因此想了解租與稅...我說騎士萬歲 2014-04-07

租就是土地國有,稅就是土地私有了,允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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