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與探視的區別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3-01-05

探親與探視的區別是什麼?lxgyang20092013-09-07

我們國家現在的社會是法治社會,我們身邊無

時無刻不存在著法律的影子。

對於我們大家來說了解法律肯定是有很大的好處的。法律

當中有很多的規定我們大家肯

定是有所混淆的,就比如說探親

與探視。那麼探親與探視的

區別是什麼呢?

南境府

親名稱解釋是指看

來自

望父母、配偶或其他

親屬。不一定是小的探望大的,

也有大的探望小的

探望權

的定義: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

望、聯絡、會面、交往

、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於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

要身份關係存在,探望權就應該

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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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探視權的定義:

探視權,又稱見面交往權

360問答

,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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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

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絡、

會面、交往、短期共同

案先構鐵

生活的權利。《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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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

八雖久跳

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

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

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

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

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探視權(探望權)的特點

1、探視權(探望權)是一種身份權。親權是父母基於

其身份所有的權利義務。②探望權

屬於親權範疇,探望權產生的基礎

終創否擔靜空兩代

是父母對子女享有的親權

,其權利的主體是離婚後不

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

效航一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權利

根絕陸設草回該常張交

,因此是一種身份權。

2、探視

權(探望權)是法定權

。現實生活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

的關愛、照顧,產生於血緣

關係和人之倫理道德。“出禮入刑”,父母關愛看望自己親生子女的心理

需求從倫理道德的層面上

升為法律。由國家權力予以調整便產生了《中華人民共

眼胞致他際衛北免垂

和國婚姻法》第三

十八條對探望權的規定。

該法律條文對探望權的行使

身由團工濃

、中止和權利的恢

復情況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

還明確了直接撫養方的協

厚絕萬錢

助義務。婚姻關係終止,只要直接撫養權一確定,探望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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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成立,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權。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

中止或剝奪。

3、探視權(探望權)是受限制的

權利。探望權的基礎和設立的初衷

,都是以保障未成

年子女的利益為前提。探望權源

於親權,但必定不同於親權。因此探望權的行使,不能和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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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隨時隨地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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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和子女正常

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權人通

過與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協商或法院裁決確定的方式,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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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合適的時間和對子女適宜的地點來行使。同時法律還規定

殺妒盡經已把門脫知術

了,行使探望權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有權中止探望權的行使。

4、探視權(探望權)是探望權人的一項單純的權利。探望權為單向性,只有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則是探望權的義務主體,應該協助探望權人實現探望的權力。對於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權行使的物件,不是探望權權利義務的相對人,不能透過訴訟方式要求探望權人對其進行探望。當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撫養他的一方父母來看望他,或者直接撫養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權,法律絕對允許,但沒有強制性保障其權力的規定。我國現有立法還停留在只規定不直撫養子女負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對於探親與探視的區別問題我們可以這樣進行理解,對於探親來說一般情況指的是探望自己的父母親人或者朋友,然而對於探視則指的是自己的孩子或者是老人。對於未成年的孩子還有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探視權的。同時我們每一個人也有探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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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起訴狀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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