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30車禍事件詳細資料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繪畫
  • 2021-08-15

南京630車禍事件詳細資料匿名使用者 推薦於2020-12-05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死亡,四人受傷。

當晚8時20分,一牌號為蘇ATH900黑色別克君越轎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行至第26號路燈杆時,車輛失控,撞上路邊一西瓜攤後,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壞路邊停放的6輛轎車。 經查,肇事者系醉酒駕車,事故造成3人當場死亡,2人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外4人輕傷,正在江寧醫院接受治療。這起慘烈車禍發生在江寧區岔路口金盛路天地新城附近。一醉酒後駕車男子連撞9人後逃離。事發5分鐘後,肇事司機張某被警方截獲。 目前,已有三男兩女在車禍中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寧區醫院救治。據瞭解,肇事車是牌號為蘇ATH900的黑色別克君越轎車,當時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據現場目擊者稱,這輛轎車速度非常快,先是在一家飯店門口撞上一名騎電動車男子,電動車和騎車男子當即被撞飛,騎車男子落下時身體撞碎了停在路邊一輛商務車後窗玻璃,人砸進了商務車內。在眾人的叫停聲中,司機非但沒有停止,車頭反而猛地向左,撞進了路邊的瓜攤。接著,這輛別克車繼續瘋狂前衝,前行大約10米左右,又撞上一名騎腳踏車的30多歲女子,該女子和腳踏車都被撞飛了起來,腳踏車落在一輛行使的計程車引擎蓋上,該女子則飛過出租車摔在地上。隨後一對手挽手的夫婦經過,其中女子是名孕婦。由於車速太快,孕婦躲閃不及,被當場撞倒。在撞倒孕婦後,別克車又撞上路邊停著的一輛雪鐵龍轎車,將雪鐵龍轎車左後輪撞掉,在向前逃離時又撞上一名走路的男子。該男子被撞飛後落在路邊一輛黑色轎車後窗上,將後窗玻璃砸得粉碎。據多位目擊者稱,事發時現場發出連續巨響。一位目擊車禍的市民描述了現場驚恐的一幕:“我剛下班走到天地新城天柱門,聽到砰砰的響聲,聲音很響,一開始還以為是汽車撞到垃圾桶的聲音,但聽到路邊的尖叫聲,回頭一看一輛黑色的小轎車往雙其路疾駛,看上去有100碼以上的速度,撞上了一個人又撞上了停在旁邊的小轎車尾部,又向前逃竄了,速度太快了!”看到這一場景的市民,紛紛加入到搶救傷員和追趕肇事車的行列中,並有市民立即報警。很快,這一重大警情被反映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緊急啟動重大警情處置預案。救援警力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搶救傷員,追緝肇事車輛。在長達1400餘米事發路段,共有9名行人被撞。其中3人當場死亡,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寧區醫院救治。同時,警方沿線設卡,對肇事司機進行緝捕。一些過路司機和群眾也自發加入到追緝行列中。在距事發地不遠的一家幼兒園門口,別克轎車被4輛轎車逼停在路邊,憤怒的群眾將開車男子拖下車來一頓暴揍。一位路人說,周圍人都聞到男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不多時,110民警趕到,將別克車司機抓獲。此時,別克車也被撞得面目全非,4個氣囊全部開啟,前擋風玻璃破碎,引擎蓋完全變形。經查,肇事司機姓張,男性,44歲,是一家房地產公司工程技術副總,現住江寧區東山街道,所駕車輛系他人所有。經警方檢測,張某系醉酒後駕駛。 江寧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巡邏途中發現車輛異常情況後,隨即與群眾一同將其逼停,將張予以控制,並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經抽血化驗鑑定,張明寶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381毫克,屬醉酒駕駛,目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從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獲悉,造成5死4傷的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張某,7月15日被檢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1月27日該案在南京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調查,張明寶此前就常有酒後駕車的經歷,他擁有的3輛轎車2006年以來有過80次違章記錄。據悉,事故發生後,由於張明寶現有財產一時無法足額支付賠償,南京江寧區政府代為償付了300多萬元賠償金。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案情事實沒有異議,分歧主要在犯罪主觀意願及罪名認定上。控方認為,張明寶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醉酒駕車,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張明寶的辯護律師則辯稱,張明寶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且過去有過酒後駕車經歷,吃飯的地點離家較近,路況熟,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應當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同時考慮到張明寶犯罪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積極對受害者進行經濟賠償等,要求法庭依法對其減輕處罰。11月27日當天,張明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庭審結束前,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家屬道歉。慘死小夫妻鄭琳和康偉東的父母以及另一位死者家屬表示,堅決不接受道歉,要求嚴懲張明寶。 12月23日上午,南京江寧“630”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審宣判,肇事者張明寶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南京630車禍事件詳細資料匿名使用者 推薦於2017-12-16

我也感覺要判死刑直接執行。。。。。情節太惡劣,政府的形象全給這種人敗壞了。很難以理解這種人為什麼是無期?這算的上是故意殺人了吧?中國法律不是照顧弱勢群體麼?這次怎麼沒看見照顧在哪兒了?另外肇事車的車主是省檢察院培訓中心的一名處級幹部,而肇事者是一個公司的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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