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辦的綠卡是什麼意?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繪畫
  • 2021-08-15

什麼叫做綠卡?

綠卡是一種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住許可證。持有綠卡意味著持卡人擁有在簽發國的永久居留權,同時,持有綠卡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免去入境簽證。綠卡這個詞起源於美國,因為最早美國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是一張綠色的卡片,隨著設計的變化已經更新了19個版本,現在它已經是一張白色有黃綠色花紋的塑膠卡片,但是綠卡這個名稱一直被保留了下來。其他國家沿用美國的說法,也會將本國的永久居留許可證俗稱為綠卡。各國的綠卡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2004年起給在國內的符合申請資格的外國人士簽發永久居留權證明,也被稱為中國綠卡。美國美國的綠卡正式稱謂是“PermanentResidentCard(永久居留卡)”,也叫I-551,上面記錄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紋、姓名等資料,可以透過申請獲得,申請人通常需要在美國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國定居。申請成功將給申請人發放綠卡,持卡人需要按期更新卡片。擁有美國綠卡後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只需出示護照和綠卡就可自由出入美國國境,同時在美國國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綠卡持卡人通常需要每年在美國居留一定時間,超過兩年未入境的持卡人可能會被取消綠卡。德國德國的綠卡比較特殊,它不提供永久居留權,而是隻提供2-5年簽證,並且在此期間不能申請轉長期簽證。它只簽發給年薪10萬馬克以上的IT技術人員。

在美國生活,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是最重要的一步,這一個小小的塑膠片,是很多新移民夢寐以求的目的,不少人浪費了成千上萬的美金,甚至以身相許就是為了一般稱為“綠卡”的編號I-551美國外籍永久居民識別卡。

綠卡持有人除了不能投票例如選舉美國總統外,其他的權益與美國公民相差不大。包括可以永久地留在美國或工作或居住;可以申請配偶及未婚子女到美國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被遞解出境;以及可以隨時進出美國等。

綠卡丟失後可以重新申請,如果不知道綠卡的號碼及其他資料會非常麻煩,所以要把綠卡影印作為資料妥善儲存。

綠卡遺失,可以填一份移民局的綠卡重發申請表及附上75元,送到居住地點的轄區移民局,等上四五個月,重發的綠卡就會送到家中了。注意,移民局會以平信寄送綠卡,如果住家地方人丁興旺,複雜的話,要經常檢視來信。

如果持有人在國外長居,為了保持美國的綠卡,要注意顯示沒有放棄美國綠卡的意圖,這些重要的準備包括在美國依時交稅,保持居所地址,在美國有親屬並且來來往往,保持職業或者是停職留薪,有銀行存款及各種投資,有美國的駕車執照,屬於美國宗教,社會,專業,慈善團體的成員,留有在美國有效的遺囑,如果出境在6個月以上,要申請回美證。

如果以綠卡為旅行證件的話,效期只有6個月,也就是綠卡持有人在一般的情況下只能在美國境外停留至多6個月。6個月的限期,與保障綠卡沒有直接關係,在某些情況,例如移民局認為你與美國已經毫無關聯,出境少於6個月綠卡也會失效。如果像上述的情況與美國保持密切的關聯,那麼在國外長居到6個月以上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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