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試驗的標準差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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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6

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試驗的標準差怎麼算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06-21 回答

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考核 : 對於新建計量標準,只要按照要求進行重複性試驗,並提供試驗的重複性資料即可;對 於已建計量標準,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重複性試驗,如果重複性試驗結果不大於新建計量標準 時的重複性,則重複性符合要求;如果重複性試驗結果大於新建計量標準時的重複性時,應 按照新的重複性結果重新進行檢定或校準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並判斷檢定或校準結果 的測量不確定度是否滿足被檢定或校準物件的需要。 計量標準穩定性的考核方法: 對於新建計量標準,每隔一段時間(大於一個月),用該計量標準對核查標準進行一組n 次的重複測量,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的測量結果。共觀測m組(m≥4)。取m個測量結 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為新建計量標準在該時間段內的穩定性。 對於已建計量標準,每年用被考核的計量標準對核查標準進行一組n次的重複測量,取 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以相鄰兩年的測量結果之差作為該時間段內計量標準的穩定 性。 因此,計量標準的重複性和穩定性可以用同一組資料,要注意的是重複性選用的資料一定是做穩定性的幾組資料中試驗結果最大的那次資料。 希望對你有幫助。

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試驗的標準差怎麼算 XOXO 1級 2016-06-21 回答

因為方差和標準差描述的是各個資料偏離平均值的多少,方差和標準差越大就說明資料越偏離平均值,也就是說測量的穩定性和重複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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