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有哪幾種?調解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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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6

調解有哪幾種?調解的效力如何?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0-15 回答

我國的調解種類有:?

(1)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又稱為群眾調解或訴訟外調解。人民調解是透過調解委員會,由人民群眾自己解決民間糾紛,進行自我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協議。?

(2)行政調解。

行政調解是指國家特定的行政主管機關,應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經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進行的調解。調解達成協議,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庭調解又叫訴訟中調解,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民事案件的過程中,經當事人的請求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進行的調解,是訴訟的組成部分。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則依法判決。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調解有哪幾種?調解的效力如何? 水珠兒 1級 2013-10-15 回答

根據人民調解法的規定,調解協議屬民事合同性質,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即為有效。但若當事人可提供明確證據證明在調解過程中,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或協議內容顯失公平的,可向法院申請撤銷。本案中,家屬應就醫院誘使其簽訂賠償協議進行舉證,醫院方因就自身在診療過程中按照相關規程操作即不存在醫療過失進行證明。

本案中,由於事後家屬申請了醫療事故鑑定,並被鑑定為一級醫療事故,家屬方可以調解協議顯失公平為由申請法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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