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成年 但同意過性生活 算是觸犯法律嗎如果算會判幾年?
- 2022-03-22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也就是說:1。女方只要不是自願,你與之發生性行為都要判強姦罪。 2。女方不管是不是自願,她未滿14週歲你和她有性行為都要判強姦罪。而且是重判。 3。女方與你發生性行為,她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她自願,你又不知道她真實年齡的,不判處強姦罪。 4。女方與你發生性行為,她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她自願,你知道她真實年齡的,嚴格來說在立法目的上你也算強姦,不過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考慮量刑,比如女方的態度,你的年齡(你沒滿18週歲的話會輕判),你的態度等等。最主要的是,看有沒有人去告你,司法機關不知道,自然就不會抓你啦 。。。
18
我記得和15歲以前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無論對方是否願意。你都是犯了強姦未成年人的罪。重判的話可以判15年。
看她到底多少歲 還要看有沒有人告你
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違法的,不然的話,你找7歲8歲的小孩,給兩個糖也可以,那國家能允許嗎?
上一篇:關於邯鄲成語的手抄報有哪些?
下一篇:李商隱為什麼要寫嫦娥這首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