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屠城的三次屠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2-07-18

湘潭屠城的三次屠城螢火星空Uo4° 2016-06-02

明末清初,農民起義、清兵入關、“三藩之亂”,湘潭慘遭三次大屠城,生民塗炭,城邑丘墟,白骨蔽野,經濟社會發展因之遽然中斷。煙火萬家、宇內稱饒的湘潭頓陷極目蕭條。 崇禎十六年(1643年),農民起義軍李自成、張獻忠先後進入湖南,八月,張獻中部將孫可望擊敗明朝李參將於縣城,乘勝離潭。後,李以追查“投誠”者為名,株連殺戮湘潭、湘鄉兩縣無辜紳民甚多。崇禎十七年(1644年),湘潭大飢,明軍與義軍交戰,相互往來長、寶(邵陽)間,湘潭為交通孔道,幾乎無日不遭蹂躪,至“市無賈,田無農,衙無胥吏”。 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為抗擊清兵南下,義軍與南明勢力奉何騰蛟為首領,開鎮湖南,聯合抗清。順治四年(1647年)三月,聯軍潰敗,清兵攻取湘潭、湘鄉。第二年,鎮將馬進忠、牛萬才合眾數十萬,縱兵復喋血湘潭三月,殺男婦幾十萬,湘潭遭第一次大規模屠城。 才隔五年,喘息末定,至順治六年(1649年)正月,清兵破湘潭,“以邑人多貳於聖朝”,下令血腥屠城,自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殺人無數,屍填溝壑,血染湘江,縣城倖存者不足百人,是為第二次大規模屠城。街衢生蒿萊,白骨遍城野,夜半風來,常有磷火閃爍,悽異之聲,如有萬千鬼哭。順治七年(1650年),徽商黃克念(字希倩)、程奭(字青來)激於忠義,出資夠地十餘畝,率僧眾收埋縣城“上年”(即順治六年屠城)死難者骸骨,用竹簍盛裝,三簍一冢,分冢埋葬,耗時三月,共603簍,201冢,數萬孤魂朽骨,方得入土為安。經濟社會凋零殘破:“清順治四年,潭民逃差者眾,田地無人承買,賤不可言。冬月,淮鹽八錢一包,長(漲)起至三兩一包,止五年,吳楚不通,米價賤至石五六百錢,無買者,腐壞不可食,時呼曰‘雞見退’。六年,湘潭瘟疫大行,四鄉傳染,甚至一門瘟絕,藥肆中大黃、羌活、黃苓俱賣盡,烏梅二三分一兩,蔥、姜藥引二三分一劑,噫,此何等時也,屠戮之骸不及埋,而瘟疫之屍又遍及河干矣。”(汪煇《湘上痴脫難雜錄》) 稍稍安定二十年,康熙十三年(1674年)又發生了“三藩之亂”,吳三桂佔領湘潭。康熙十八年(1679年),清兵復克湘潭,是為第三次屠城。湘潭地區“千村血洗,萬灶煙寒”,加之瘟病流行,兩縣紳民死者無數,十室九空。 幾十年的兵火,使昔日繁華佳麗的湘潭盡成瓦礫,經濟遭到巨大破壞。首先是人口的急劇減少。據光緒《湘潭縣誌》載,元末明初兵火之餘,湘潭尚存4653戶、男女20053口,經大規模的移民實縣和300多年的生聚繁衍,明末雖沒有戶口統計數,但是湘潭作為江南重要商埠、湖南商貿中心,人口當不會少於長沙府轄縣的平均數,應在20萬以上。至清康熙初,全縣存丁13296口,人口減少十分之八九。湘鄉的情況也大致相同,據《長沙府志》載:萬曆十年(1582年)編查戶口,全縣有糧主戶7836戶,口45701人,糧主以外戶口未予統計。而康熙十八年(1679年)全縣記伕役人丁僅存6000餘名,人口減少也達十之八九。減損的人口中,部分死於戰爭殺戮,部分向深山大澤、地廣人稀的四川、貴州、湘西流徙。明末清初,湖廣地區百姓“攜家入蜀者不下數十萬”(清乾隆《四川通志?皇清藝文?楚民寓蜀疏》);進入貴州的亦是“一路扶老攜幼,肩挑揹負著,不絕於道”(《皇朝續文獻通考》卷二三),以致貴州各府縣城市鄉場的商販,“湖南客半之”(清乾隆《鎮遠府志》卷九)。民諺“江西填湖廣,湖廣填四川”即是指這次源於兵燹的人口大流徙。其次是耕地大面積拋荒,據清康熙初豁免荒田額糧推測,湘潭地區拋荒的良田至少在40萬畝以上。再次,市肆盡毀,康熙初年(1662-1672年),湘潭城區僅存3000餘人,昔日連檣銜尾、艫舳相接的湘江之上幾無隻影片帆。光緒《湘潭縣誌》記載:城總商民“逃亡殆盡,及復業,城總土著幾無。豫章之商,十室九(空)”本來人丁興旺、商業繁榮的湘潭,幾近毀滅,清康熙三年,“尚有虎入城食人”,足見其蕭條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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