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未婚女子能不能自稱為賤妾
- 2022-08-18
老年婦女謙稱--“老身”
王妃、王后在皇上面前自稱--“臣妾”
王妃、王后在臣子面前自稱--“本宮”
寡居皇太后自稱--“哀家”
民間女子自稱--“小女子”、“民女”
未婚女子稱奴家。 如: 那婦人便道:“官人不知,容奴告稟∶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渭州投奔親眷, 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親在客店裡染病身故。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 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 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 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家些小曲兒,來這裡酒樓上趕座 子,每日但得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父女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 限,怕他來討時,受他差恥。父女們想起這苦楚zA無處告訴,因此啼哭。不想誤犯了 官,望乞恕罪,高抬貴手!”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
已婚女子稱妾 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汙其行乎<後漢書>
還有女弟 明朝末年。柳如是仰慕陳子龍的才華,主動寫一封書信並親自拜訪,在名帖上自稱“女弟”。
當時女人寫信作文,往往自稱為“妾”,柳如是以“弟”自稱,可以看出她希望與士大夫平等交流的思想。
婢子 使婢子侍執巾櫛。――《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
其他: “敝”--謙稱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如敝人,謙稱自己。
“卑”--謙稱自己身份低微。
“僕”--謙稱自己是對方的僕人,使用它含有為對方效勞之意。
望採納
只是自謙,可以的~
上一篇:《柳含煙·章臺柳》古詩原文及翻譯
下一篇:2014年的水鳥值得入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