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道德的本位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3-01-03

中國古代道德的本位是什麼

中國古代道德的本位是什麼weimaxiaoyun2013-04-17

孝 忠

“儒家”、“忠”,

相對來說,人們對“忠”或許比對

“儒家”這一概念要熟

松祖態太作煤湖雙布嗎

悉的多,但熟悉並不等於瞭解。事實上,一提到儒家之

忠,人們首先總是會

想到“愚忠”之類,而對忠、對儒家之忠的認識,恐不能基於此。

何謂忠?查《說文解字》:“忠,敬也,盡心曰忠。”應該說,這便是忠的定義。“忠也者,一

似再能幾李飯

其心之謂也” (《忠經·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

如是說。朱熹在《四書集註》

解釋忠的涵義:“盡己之謂忠

。”都是對“忠”字的正確理解

《左傳·桓公六年》:“上

雖秋增

思利民,忠也。”《左傳·昭公元年》:“臨患不

氣他

忘國,忠也。”這是春秋時代

三讀鋼乎嗎部承

人們對忠的解釋。但這解釋已不只是單單對“忠

”字,而是對忠的外延(忠的

物件)來進一步剖析。

忠,是一種應有品德和

引耐領歌二含

行為準則。它是一種對事對人的應有品德和行為準則,因為它必然要透過人事才能表現出來。其物件較為廣泛,對自己的份內之事,對親、師、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盡心

)。間接地,也便成了待親、

待師、待友、待君(但絕非漢以降特指的對上、待君)都應該忠(盡心),當然這忠並非無原則的忠。

《論語·里仁》裡,

會尼群河袁單解美弦激

曾子曾說:“夫子之道

,忠恕而已矣。”《論語·學而》

:“子曰:君子……主忠信。”君子行事以忠

況法擴湖十席盟留河唱孔

信為主。在《論語》

中,未見孔子對“忠

”字直接釋義。縱觀《論語》,更

加民揮一觸有束左倒孫

絕沒有要求臣應對君

來自

的忠。

《論語·八佾》篇中,倒有一段有

臣應忠於君的嫌疑

的對話,“定公問:

‘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孔子對曰:‘君使

孩件袁觀半婷必史拉

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按:魯定公問道:“君主使用臣下,臣下服事君主,該怎

精常使適戰根藝件盟

樣做?”孔子回答說:“如果君主能按照禮來

對待臣下,那麼臣下

就會盡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內之事。”)這句中的“事君”二字,自然不能理解成“侍奉君主”或“服侍君主”,據學者查證,儒家經典裡應還沒有“侍君”一詞。所以“

臣事君以忠”的解釋完全

可以解為“臣下盡

360問答

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內之事”。退而言之,即便簡單理

治通介落慢

解為“臣下盡心去服侍君主”也無不可——

衛止外治目萬的商細種

只要我們莫拉下上

一句“君事臣以禮”,不

將之一分為二而作

斷章取義之舉。

在對待君臣關係,孔孟都是從相對關係切入的。“亞聖”孟子談到忠時,和孔子一樣

,絕沒有認為忠是無

原則地聽從上司、君主之命。相反地,孟子在此基礎上還邁出了一大步,痛快淋漓地道出孔子還沒說下去的話,《孟子·離婁》篇

地支石序舉關即含情還寧

中,“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

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

;君之視臣如犬馬,則

介布技頭

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按:孟子告訴齊宣王說:“君主把臣下當手足,臣下就

降談兵土拉

會把君主當腹心;君主把臣

協討

下當狗馬,臣下就會把君主當一般不相干的人;君主把臣下當泥土草芥,臣下就會把君主當仇敵。”)

在孔孟那裡,“忠”隸屬於“仁”,忠是誠實的表現,它所傳示的精深內涵本身便是仁義。忠在眾德中(克己、愛人、惠、恕、孝、信、訒、勇、儉、無怨、直、剛、恭、 敬、寬、莊、敏、慎、遜、讓)的地位很高,忠做為眾德之一,受著人類社會活動和人際關係中應當遵循之最高原則的“義”的節制,成其為美德。

到了漢代,西漢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賈誼在其《新書》中多次談到忠,他對忠的解釋是對孔學的進一步論敘,也是基於愛民的。而西漢今文經學大師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謂的“王道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綱原是指提網的總繩,這裡是一種比喻,意為君對臣,父對子,夫對妻有較絕對的支配權力,而臣對君,子對父,妻對夫則只有絕對服從的義務。這無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學的一大變。“忠”由原來的儒家(孔子)的倫理範疇而一躍成為重要的政治道德範疇,其含義主要是指對君主忠誠。《忠經》上所謂“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動神明,而況人乎,忠興於身,著於家,成於國,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對三綱大力宣揚(有一點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權至上的是法家韓非子)。此後的忠,更成了傳統社會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漢書》以下,《晉書》、兩《唐書》、《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設有《忠義傳》。不過,確切來說,先秦最後一位儒家大師荀況(有學者認為荀子本屬儒表法裡類人物,如錢世明;有學者認為荀子可為雜家,如郭沫若)對忠的解釋就已不同於孔孟。

《荀子·君子》篇裡:“忠者,敦慎此者也。”把辦事敦慎稱為忠,還沒離開孔子對忠的正確觀點。但通讀《荀子》一書,也沒看見荀子把“忠”的物件放寬到對一切人上的論說。單就其《臣道》篇而言,這篇專講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於君王。《荀子·臣道篇》:“從命而利君謂之順;逆命而利君謂之忠;敬而不順者,不忠也。”荀子談忠,旨在說“忠臣”,說臣應如何忠於君……

行文止此,我們不難發現一個問題。那便是忠的物件問題,這恐怕也便是人們對忠的誤解其癥結所在。

千百年來,在所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邪說流傳下,人們多以為“忠”只是臣對於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實際上,追本溯源,我們便知道孔孟所說的“忠”,並不是單指臣對君忠,更不是無原則的臣對君忠。

忠,於今而言,既不拘於時空,也不拘於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暫不論孔孟的這一正確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誤,即便是董子所謂的“忠”也可以拿來用,只是在忠的“物件”上略加改動便是。孫中山先生便曾說:“古時所講的‘忠’,是忠於皇帝……我們在民國之內,照道理上說,還是要盡忠,不忠於君,要忠於國,忠於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為四萬萬人效忠,比較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孫中山選集》)顯然,嚴格來說,孫中山先生這段話中“古時所講的‘忠‘,是忠於皇帝”這句是籠統而有誤的。但把忠的物件轉化為為國為民,則所言甚是。

我們對於傳統美德都應古為今用,並進行現代註解。於忠而言,亦復如是。

孝指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包括尊敬、撫養、送終等等,是傳統社會的基本道德。從動物學上說,實質上是一種“反哺”的行為。

在我國,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出現了“孝”字,這也就是說,在公元前11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至春秋時期,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統地論述孝道的人,《論語》、《孝經》等書記載了孔子在這方面的大量言論。

《孝經》中,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教民親愛,莫善於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認為為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法則,是人們應該身體力行的。可見孔子對孝道的看重與推崇。

在《論語·為政》裡有幾位弟子向孔子問孝。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對子游的發問,孔子在這裡突出了一個“敬”字,實是精僻。孟子也說:“孝之至,莫大於尊親。”(《孟子·萬章上》)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色難”是指態度不容易做好。並不是有事子女來做,有好吃的拿給父母吃就盡了孝道。孔子再明確提出在孝順父母時,還要做得和顏悅色。而不應冷淡的一句“我來”、“吃吧”,這個態度問題主要還是在於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於誠篤。明代袁採有言:“人之孝行,根於誠篤,雖繁文末節不至,亦可動天地,感鬼神”(《袁氏世範》卷一)。這是反過來的說法。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父母唯其之憂”這句話的歷來有兩種解釋,一種是“還是想想你自己生病時,父母那種憂愁,擔心的心情吧!”言外之意,溢於言表。還有一種解釋為“為人子女者應儘量做到只有在自己生病時才會使父母憂愁,擔心。”這句話的深意在於: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擔憂外,其它的一切不致於犯法,不出去惹事犯法,這才是孝。無可否認,也因為這種孝道的外延,封建統治階級從維護封建統治和宗法秩序的需要出發,大力提倡和宣傳孝道。

自秦代後,“不孝”被定為十惡大罪之一,不肯撫養甚至辱罵毆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訓官府嚴厲處治,甚至處以絞刑和腰斬。從正面來說,就是表彰孝子,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義傳》,能青史留名;前面說過“孝”本不是儒家專利,而是華夏民族固有的道德傳統,所以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前,漢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選拔官員也把“孝“作為一個標準;唐朝時,參加醫學、算學、律學考試的人不用讀五經,但《論語》、《孝經》都不能不讀,類似現代大學的”公共課“;唐玄宗曾親自為《孝經》作注,《孝經》也是《十三經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註釋的儒家經典;清代康熙也極力提倡孝道,以便利於三百萬人能更好地統治四萬萬漢人……

誠然,儒家孝道也有時代侷限性的陳舊觀念,夾雜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漢經學大師董仲舒提出的”父為子綱“(指父親對子女有絕對權威),於今已絕對不適合我們這個人人平等的民主社會;又如”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我們在資訊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會這句話,這是因為當時聯絡多有不便,也是社會生產力限制下的說法;再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也已不足取,我們是提倡男女平等的;還有關於”三年之喪“這個問題,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與孔子討論過,這位因為白天睡覺而被夫子斥為”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的學生認為,為父母服喪三年時間過長了,一年就可以了。無論三年,還是一年,這顯然是一種弊端較多的行孝方式,我們就無須效仿了。諸如以上孝說,到了今天,無疑均已過時,我們應毫不吝惜地拋棄或予以批判。

但是,經久以來,人們對孔子所提倡的孝道卻有著好多誤解。

一、古時的老百姓很少讀正史和子書,經學著作,就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句在舊戲裡,說書人口中出現率極為頻繁的根本違仁而悖義的邪說當做是孔孟思想,而且居然流傳至今。殊不知”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根本不是孔孟儒學的本來面目。《孔子家語·六本》篇裡記載著一個事例,大致是說:曾子犯了小過,斬斷了他父親曾皙以從吳國覓來的瓜種,曾皙一怒之下用鋤柄將曾子打昏了。曾子甦醒後問父親:”剛才我犯了過錯,您老教訓我,沒累著您吧?“之後回房彈琴而歌,好讓父親聽見,表示他捱打後沒有不適。孔子知道後批評說:”一點小事,曾皙不該暴怒杖罰,而曾子不該委身以待杖罰,如果萬一為父打死,死的沒有道理,人們就會指責曾皙的不義,這是大不孝!“這段顯然是對所謂的”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說法的不攻之擊。

二、愚俗的邪說,固然可鄙,而最可惡的是硬把邪說之源歸結為孔孟的歪批。把孝當成是子女對父母百依百順也是錯誤的理解,是對孔孟觀點的曲解。《孝經》中曾參問孔子:”兒女都聽從父母的指命,就是孝嗎?“但聽孔子道:”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父母有敢於跟自己爭論的子女,他們就不會陷於不義,所以父母有不對的言行,就應該與之爭論。聽從父母的指命,又怎能就算是孝?“

三、五四至今的人們,總是對古代的”割股療親“、”目連救母“的”愚孝“念念不忘,肆意菲薄。其實我們應該知道的,孝再愚,也還知道要去孝順父母,其過程雖有差池,其動機仍需褒揚。例如《二十四孝》所選孝行,事蹟十分突出,故事情節生動感人,使人閱讀或聽講後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而產生強烈的教育效果。該書在流傳過程中,曾經過許多”無名氏“作家的加工。這些”無名氏“作家各自從自己的價值觀、道德觀、歷史觀來塑造他們自己心中的孝子形象,因此一些孝行確實蒙上了迷信色彩和荒誕成分,這是因為由於人們非常熱愛和同情孝子,希望如《二十四孝題辭》序裡所說”所求無不遂,所願無不得“,孝子的孝心能夠得到有益的回報和完滿的結果。試問,如能認識到這一點,那麼這樣的孝行何錯之有?

孝做為華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觀念,又經孔孟儒學的發揮,以及歷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確實是深入民心,難以動搖。佛教傳入中國,最後也不得不把”無夫無君“的教義改變為”忠孝“的說教;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初,也不得不改變”不能崇拜偶像“的誡條,允許信徒”祭祖“。。。。。

孝在眾德中(克己、愛人、惠、恕、孝、忠、信、訒、勇、儉、無怨、直、剛、恭、 敬、寬、莊、敏、慎、遜、讓等)的地位很高,有學者甚至認為儒家便是以孝為重點的學派或宗教,如胡適先生認為”孔子一系的思想演成‘孝’的宗教“(《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這點姑且不作探討。孝做為眾德之一,受著人類社會活動和人際關係中應當遵循之最高原則的”義“的節制,而成為美德,影響極為深遠。中國人之重孝道,幾乎成了區別於其他民族的最大特點。

至此,我們對孔孟所提倡的孝道應已有了初步的認識。是的,儒家講的孝道,已不僅僅是一種透過行為表現出的人倫道德,而且還是一種社會性行為,行孝者對社會公德負責,肩負著社會責任,孔孟儒學提倡這種孝道,毫無疑問是完全可以以肯定的。對於今天來說,也適合我們現代社會。

五四以來,我們雖都在提倡”尊老敬老愛老“,但是相對古時”孝“與”忠“並列成為中國古代民眾最講究最看重的兩大思想觀念來說,顯得是那麼的微不足道。事實上,現代的中國人”孝“的觀念已明顯淡薄了很多很多。如果長此以往又聽之任之的話,若干年後,又將是怎樣?細細尋思,我們是否有必要繼承我們所應該繼承的孔孟儒學所提倡的合理孝道,以使之符合當今的社會道德規範併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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