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的象徵意義是什麼,他代表的那類人 最好有古文並有解釋的那種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1-08-19

劍的象徵意義是什麼,他代表的那類人 最好有古文並有解釋的那種 匿名使用者 9級 2008-05-25 回答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劍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曾被古人奉為聖品,至尊至貴,君臣鹹崇。,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侯,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採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和刀比起來,劍的實用效果顯然很差,但劍在多數時候不代表一種殺人的利器,而是一種標榜風雅的什物與門第身份的象徵。大俠們都是多用劍而少佩刀。書房裡也是多懸劍而少掛刀。梁山好漢嘯聚山林,每人腰內別一把朴刀,李逵手持兩把板斧,武松靴內藏兩把戒刀,呼延灼考兩把長槊威震高唐州,連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上了梁山便沒再用過長劍,是農民起義豪強聚義,劍的出現自然便有些不合時宜也難堪大用。侯君集對頡利的使者執失斯力說“我有青鋒寶劍,你想用脖子嚐嚐他的鋒芒嗎!”其實如果承慶殿允許帶刀或者其他兵器的話,那絕對殺起那忤逆來會更加帶勁。征戰多年的老將和常上校兵場的兵部文儒們都知道,所有傷人的武器中,唯有鐵錘之苦,常人難以忍受也最要人性命。所以說魏王唱的那出苦肉計就只選中了被鐵錘所傷,事情的真實性就被無形中提高了一個數量級。這些都證明了劍的古代公用並不是殺人傷人的利器,而是風雅,身份,權力(如尚方寶劍),威儀,信念的標誌與統一體。

考劍之起源,為時甚早,《史記“;正義》雲:“軒轅(即黃帝,筆者注)自擇亡日與群臣辭。還葬橋山,山崩,棺空,唯有劍舄在棺焉。”雖不可信,但至殷商時期隨著冶煉技術的發展,銅劍之現身當屬情理之中。夏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朝代(公元前21一前16世紀),中國大約在此時進入青銅時代。《越絕書》雲:“禹穴之時,以銅為兵。”隨著先民日益熟練地掌握青銅冶鑄的技術,用青銅來鑄劍,當是很自然的過程。青銅,即紅銅與錫、鉛、鎳等化學元素之合金,商周時或稱吉金,具有熔點低、硬度高、化學效能穩定等優點,能鑄造出用於生產和生活方面的各種器物。它的出現對人類生產力發展起過劃時代的作用。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開始,經夏、商、西周至春秋時期,史稱青銅時代,大約經歷了十五個世紀。

自黃帝至東周,劍大多以銅鑄之,劍質甚佳,煉製技術亦在不斷探索逐漸進步之中。春秋戰國之時,成劍之制、造劍之法始定。據《周禮”;考工記》,“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一鏘],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又云:“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劍之大小長短,則視人體為標準,須量人而定。鄭鍔《周禮解義》曰:“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己。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其意就是根據劍主人身體狀況而設計劍之輕重長短,以利其用也。

二、劍取天下

青銅質硬而脆,劍身過長則易折斷,故而銅劍長均不過二尺,短則僅一尺。自黃帝至戰國,雖歷二千五百年,劍之尺寸無大變化。戰國時期,秦國冶煉技術先進,鐵劍大興。據江淹《銅劍贊序》載:“始皇因攻爭紛亂,銅牆鐵壁不敷用,故以鐵代之。”秦在少府下專置“鐵官”,首創揉鋼技術:用純鐵滲碳後對摺,多層迭打。劍鋒淬火而劍脊不淬火。並將其工藝分為“三十煉”、“五十煉”、“百鍊”等鑄劍技法,不斷冶煉、鍛打、淬火,分步脫碳淨化,頗似揉麵,使鐵百鍊成鋼。戰國後期,秦國已是青銅劍、鐵劍並用,劍長亦有變化,增至三尺左右,即所謂“三尺劍”。秦國青銅劍劍身狹長,表面經過仔細地研磨,並有一層鉻鹽氧化物,顯現著著烏黑的光澤,能防蝕防鏽。陝西秦墓出土的諸多長劍大多光亮如新,且長過三尺。荊柯刺秦王時,嬴政拔劍自衛,卻未能拔出,劍長之故也。由御醫提醒,將劍放在背後,方才拔出,立斷荊柯之臂。秦朝建立,為彰顯“滅六國、驅蠻夷”之蓋世豪情,始皇召集天下制劍名匠,歷時三載,鑄成定秦寶劍一雙,長皆三尺六寸。上“定秦”二字為李斯篆刻,意為“天下由秦而定”。一柄作為鎮國之寶,埋於阿房宮下,另一柄作隨身佩劍,號令天下。自此開創天子寶劍歷史先河,使劍成為權力、地位、正義、力量的象徵。定秦寶劍凝聚了春秋戰國時期天下最高鑄劍技法,乃王者之劍,故而被後世譽為“天下第一劍”。正是“定秦”劍使後世寶劍長度固定下來,開創了我國寶劍長三尺六寸的先河。當時秦國之所以能在短短十年之間掃滅六國,原因之一就是其兵器處於明顯的領先地位。由此可見,秦始皇不僅發以鐵鑄劍之濫殤,且象統一度量衡、規範文字一樣,也為鑄劍規定了新的型制規範。

三、劍道高深

在等級森嚴的傳統社會,佩劍不可隨心所欲。據唐代徐堅等纂《初學記“;武部”;劍》雲:“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回顧劍術發展史,古越國曾有一奇女子以精通劍術聞名。《吳越春秋》中記載了“越女論劍”的故事:她是勾踐時期生活在深山老林裡的無名少女,自幼喜擊劍,全憑自己感悟摸索出一套獨特劍術。范蠡聞其名,邀來京城任軍中武師。在進京途中遇老劍客袁公,願與越女一較高下。兩人折竹枝比試,少女守三招後一招擊中,袁公不敵飛身上樹遁走。後少女與越王勾踐論劍道,提出“形神相應、動靜互制、長於變化、出奇制勝”等高論,然後當場表演,果然以一擋百,勾踐封其為“越女”,並將其劍法傳授給越國武將。金庸小說《越女劍》,即依此典故發揮而成。

劍術還與謀略相連。在鴻門宴上,有“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之典。項羽謀士范增暗使項莊舞劍,以便於席間擊殺劉邦。而項伯亦拔到起舞,以身體保護劉邦,張良察覺到,今者“項莊拔到舞,其意常在沛公”也。便邀樊儈入,爭取時間,沛公藉故離席,使之逃過此劫。”後經常來用比喻某些人策劃陰謀,別有用心之舉。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文人武士皆喜鬥劍,以示兼備之才。曹丕《典論“;自敘》:“餘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餘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鄧展等共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餘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餘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餘對。”此記載反映出當時劍術的高超和鬥劍風氣的興盛。自唐開始,佛道、神仙、妖邪、鬼怪等說盛行,劍乃變為鎮邪兇之器,數尺之鐵,一旦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一劍,便以為祥,認為不習劍術亦自可禦敵而勝。故而自唐以後,劍類短兵,不少為釋道所用。而從徵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劍術的發展呈停滯之勢。

宋代,劍術有所復興。據明代唐順之所撰《武編》,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在演練的武術套路中多亦有所見。

至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清代,乃劍術集大成時期。宋仔鳳撰《劍法真傳》,將歷代劍術予以總結。至此,劍術根據練法,可分為行劍、勢劍、雙手劍、長穗劍、雙劍、反手劍等。而劍種可分為青萍劍、武當劍、三才劍、三合劍、雲龍劍、八卦劍、太極劍、螳螂劍、通備劍、醉劍、宣化劍、七十三劍、龍形劍、奇門十三劍、白虹劍、純陽劍、七星劍等多種,可謂博大精深。

四、琴心劍膽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劍便十分普及,文人武士皆隨身攜帶。即使馮諼般缺衣無食之寒士,仍劍不離身。當時名劍,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皆無價珍品,而龍泉劍更屬奇珍。相傳歐冶子奉楚王之命鑄劍,遍訪名山大川,尋至浙江龍泉,見秦溪山麓古木參天,近旁豐蘊鐵英,寒泉清冽,遂於此定居鑄劍。歐冶子在此鑄就了龍淵、泰阿、純鉤、湛盧、魚腸、巨闕等神劍,龍泉寶劍由此誕生。此劍以其“堅軔鋒利,斬銅如泥”、“鋼柔並寓,能屈能伸”、“光澤如光,寒光逼人”、“紋飾精巧,典雅秀麗”等四大特色而享譽天下。此外,龍泉劍上花紋似水之波浪、如天上白雲,給人一種閃爍流動之感,即所謂“劍氣”。相傳,龍泉寶劍即使深埋地下四丈,其“異光花紋”亦可衝出地面直上雲霄,正所謂“斗牛之間,常有紫氣”也。

與劍相關者,還有一曲悽美的愛情頌歌。據《吳越春秋》,干將奉吳王夫差之命鑄劍,鐵汁不下,其妻莫邪自投爐中,鐵汁乃出,遂成二劍。雄劍曰干將,雌劍曰莫邪。干將進雄劍於吳王,而藏雌劍,雄劍思念雌劍,常悲鳴不已。由是有“寶劍夜鳴”之典。劍既亦為舉世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而最具魅力者,當屬劍術。劍術一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大類別。“站劍”一般指持劍者立身一處,沉穩而似雕塑,動則迅速敏捷;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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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劍之道,需身與劍合,劍與神合。清代納蘭性德所撰《綠水亭雜識》雲: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徽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裡說所云“以身為柄”,即以身領劍,乃練劍之要。統而言之,劍術之招式主要可分為劈、砍、刺、點、撩、崩、截、抹、穿、挑、提、絞、掃、壓、掛、格等十幾種。其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劍經常現身於古詩詞中。如李白“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之惆悵;辛棄疾有“醉裡挑燈看劍,夢迴吹角連營。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沙場秋點兵”的豪情。將過去文人騷客同時具有雄風豪邁的氣質表現的淋漓盡致。

古人講求文武兼備,即所謂琴心劍膽。琴心指對音樂內涵的穎悟與理解,表現出中華傳統文化的細膩與深邃,而劍膽則是對英雄精神的詮釋,代表著中華傳統文化體系的強悍與勇武。中國劍文化,承載著古人對理想境界的嚮往,對博大氣象的追求;也蘊涵著正義必勝的道德期待與浪漫優雅的武術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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