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一套衣服,弟弟餓死,清朝清官工資為什麼會這麼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1-08-05

10年一套衣服,弟弟餓死,清朝清官工資為什麼會這麼低?囯士瀟湘館 2020-11-18

清朝官員的俸祿分為俸銀與祿米兩種,每年春秋兩季發給。由於官員的年俸並不高,難以維持其龐大的家族開銷,所以還存在所謂的養廉銀製度,其中京官的養廉銀由國庫支出,一般很少,主要要年俸,而外官的養廉銀則要遠高於其工資。另外清朝領取俸祿的人員大體可分為3類——文官、武官和皇族宗室(即王爺、公主等人)。根據本部落格前文——《一兩銀子相當於現在多少錢》,清朝1兩銀子相當於現在175元左右。

歷朝歷代都有官員要求提高工資的奏章,比如趙璟給康熙進言要求漲工資,結果康熙沒批准,雍正繼位後,採取了耗羨歸公,耗羨歸公,是清雍正間透過定火耗以增加各級地方官薪給的重要措施。本質在於財政公開化、透明化,即將此前徵收的耗羨銀由“非法”變“合法”,同時“暗徵”變“明徵”,並使其數量和用途固定化。這樣一來,地方官員不得再私自加派,明規則取代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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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變革了薪俸機制,新增養廉銀,卻基本針對地方總督等高階官員。除此之外,也還考慮到了其他的因素:一是照顧到了官員以往收受陋規的情況;二是照顧到了官員在養廉銀外是否還有其他經費來源;三是照顧到了官員所在地區的富庶或貧瘠。但是,由於雍正年間的養廉銀製度尚屬創行階段,各地官員的養廉銀額不但差別很大,且多有變更,如雲南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7000兩,隨後又減為12000兩,繼而又減為10550兩;四川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2000兩,繼增為18864兩,後又減為1萬兩;山東、河南巡撫的養廉銀則高達2萬兩以上,比某些總督還高。隨後亦多有調整。其他如總督、布政使、按察使以致府州縣官員的養廉銀亦參差不齊、多有變化。乾隆十二年(1747年)全國範圍內進行了調整,成為定製。

與外官相比,京官固然在雍正三年有所進步,在總體上卻未能有明顯結果。如六部堂官給恩俸, 但是凡部院衙門中的官員,以及候補官員都不能享用這種待遇。如許比照便可看出,京官的名義收入基本與外官無法相比,一個七品的縣令收入在1000兩以上,而同級的京官不足100兩,而且這種狀況不斷連續到清朝末期也未得到有效改動。晚清聞名文人李慈銘做京官時,經常是揭不開鍋近日窘絕,殆不能舉火。李慈銘的狀況很有廣泛性,當時的一些京官乃至由於長期吃不飽形成養分不良,而人有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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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慈銘的京官生活,呈現一種極為矛盾的狀態:一方面,李慈銘正式收入極低,其他收入來源也不多,所以經常債務纏身,哭窮叫苦。我們看他的日記,其中經常哭窮,什麼“比日窮困不堪”,什麼“比日窘甚,負債有如牛毛矣”。另一方面,他卻一直追求著與自己的收入水平不相稱的生活方式:住大宅子,用許多僕人,出門必有車馬。更為引人注目的,是他長年沉醉於宴飲、歌郎、冶遊的“上流社會生活”。我們看他的日記,他每個月有一半時間,是在外面大飯店吃飯,“每月有一半以上都有飲宴”,在聲色上更經常大為破費。“光緒三年,他的仲弟在鄉飢餓而死,而他在北京一年之中卻花一百多兩與酒食聲色之徵逐。‘餘雖窮,酒食聲色之費亦不下百金。通計出門七年以來,寄弟者不過十金耳。”

京官之窮有詩為證:“轎破簾帷馬破鞍,熬來白髮亦誠難,糞車當道從旁過,便是當朝一品官。”當時有一首詩很生動的記載如許的場景:“先載車馬後載人,載到師門二兩銀。惟有兩餐載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清季一個京官的生存》京官李錫彬是河北人,因結交外官很少,為此經常發怨言抱怨說:“我家往常不做飯,上下四口人,早上花一錢買開水,早晚兩餐四人吃饅頭四斤,加上點蔥醬小菜。”能夠想見京官之貧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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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到什麼程度呢?劉光第本人整整十年買不起一套衣服,“一布袍服,十年不易。”任京官期間,雖生活清貧,但廉潔自律,一塵不染。敬業勤慎,政績甚佳。公餘閉門讀書,不事權貴。儘管自己官聲頗好,升遷無礙,但見國難當頭,常自憂慮,以致缺眠少食。思救國救民之策,非改革弊政,興新學、行新政不可。當時的吏部尚書陳宏謀由於為官耿介,不貪不佔,家裡缺錢時候,需求把朝廷所賜的人參拿出去賣補貼家用。陳宏謀是康乾時期清官廉吏的代表,又是清代的理學名臣。他治宋代二程、朱熹之學,強調明體達用、知行合一。陳宏謀無論是為官還是治學,都是一代楷模。《清史稿·陳宏謀傳》稱‘’乾隆年間,論疆吏之賢者,尹繼善與陳宏謀其最也……宏謀學尤醇;所至拳拳民生風俗,古所謂大儒之效也。‘’

從薪俸角度來看,乾隆時期到清朝末期,薪俸制度大體相稱,但是物價程度卻不斷攀升。清代自乾隆元年以來,到光緒十年左右一個時期中,白銀的購置力大約低了三倍左右,在銀價上漲的狀況下,以銀為主要貨幣花招的京官們又再次遭到這種衝擊,可謂低薪下的落井下石。形成清代進一步腐貪問題是,一旦窮京官一旦遇到時機外放地方官或許主考官,立刻鹹魚翻身,乃至變本加厲進行非法搜刮,以報此前的“窮仇”。為了進一步保住官位,而上下勾連,只求做官發財。素有三朝元老的曹振鏞把這種做官套路發揚到了極致。

曹振鏞(1755—1835年),字儷生,號懌嘉,安徽歙縣人。乾隆朝戶部尚書曹文埴之子,魏武帝曹操之後。乾隆四十六年(1781)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侍讀學士、少詹事、體仁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首席軍機大臣、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兼上書房總師傅,以平定喀什噶爾功績晉封太子太師,旋晉太傅,並賜畫像入紫光閣,列次功臣之首。卒諡“文正”,入祀賢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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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振鏞歷經乾、嘉、道三朝而不倒,在道光年間抵達個人榮譽的頂峰,以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終其身,被道光帝視為“股肱心膂之臣”。《清史稿》稱:道光帝對曹振鏞是“恩眷之隆,時無與比”。道光朝滿朝文武中,最得寵、最走紅的當數曹振鏞。

道光喜歡求全責備,只要八股文做得好,形式不錯,皇帝就會“龍顏歡喜”;反之則會“龍顏震怒”。至於文章裡有沒有治國安邦的“真知灼見”,則無關緊要。曹振鏞揣度帝意,跟道光皇帝很緊,絕不走板。

清人朱克敬《瞑庵二識》披露其自白雲:“曹文正公晚年,恩遇益隆,身名俱泰。門生某請其故,曹曰:‘無他,但多磕頭,少說話耳。”曹振鏞身居要位,他的為官之道,對道光一朝的官場風氣影響很大,於是大家都“循默守位,寖成風俗矣”。

曹振鏞生逢內憂外患之世,當時腐化的官僚習氣早已成形,大氣候早就這樣了,這並不是曹振鏞一人所能造成的,但世人還是認為這都是因他的惡劣影響所導致。歷史上任何壞事都需要有人來承擔責任,來背黑鍋。說奉行明哲保身的曹振鏞是大清朝的掘墓人,或許他會喊冤;但歷史已選擇他來承擔罵名,他又怎能逃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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