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寶》這兩段的翻譯誰會?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曲藝
  • 2022-12-15

粵西孫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訥,人誑之,輒信為真。或值座有歌妓,則必遙望卻走。或知其然,誘之來,使妓狎逼之,則赬顏徹頸,汗珠珠下滴。因共為笑。遂貌其呆狀,相郵傳作醜語,而名之“孫痴”。

異史氏曰:“性痴則其志凝,故書痴者文必工,藝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無成者,皆自謂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蕩產,盧雉傾家,顧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過,乃是真痴,彼孫子何痴乎!”

《阿寶》這兩段的翻譯誰會?桑洇 2006-04-16

我自己譯的,請見諒:

粵西此地有一個人叫孫子楚,是出了名的有才能之人。生來有六個手指。性格木訥忠厚,別人騙他,都信以為真。有時趕上宴會上有歌姬,遠遠看見就會迅速離開。有的人知道他的性格,誘騙他來,讓歌姬當面誘惑他,他就會滿臉通紅,汗像珠子般滾滾流下。眾人因此嘲笑他。因為他看起來很呆,眾人私下裡給他起個外號叫“孫痴”。

不時正史的記載者(此處為自謙)說:性格痴那麼他的志向就專一,所以對書痴狂的人文章必定工整優美,對技術痴狂的人技藝必定嫻熟優秀;在世上落魄沒有成就的人,都是因為說自己不對某一事物痴狂。但如人為了女色或賭博(粉花指脂粉,代女色;盧雉指賭具),才是痴人做的事吶!這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聰明才會做出傾家蕩產的錯事來,這才是真正的痴呆,孫子楚有什麼痴呆的呢!

《阿寶》這兩段的翻譯誰會?edworkshop 2006-04-16

自己的翻譯:

孫子楚是粵西名士,手上長了六個指頭。他性情迂闊、不善言談,人們誑騙他,他就信以為真。有時正值他要赴的宴席上有歌妓在座,他要是遠遠地望見了就一定會(狼狽地)退出去。有人知道他這個樣子,就逛騙他來,(然後)讓妓女對他做出親暱的樣子來逼迫他。(在這種情況下)孫子楚就會羞得臉紅得一直紅到脖子根,汗珠一滴滴地往下滴。(看到這個情形)大家就在一起鬨堂大笑(來取樂)。於是大家根據他痴傻的樣子,把關於他的醜話傳來傳去,給他起了個外號叫孫傻子(“孫痴”)。

異史氏說:“性情痴迷他的精神就會集中,所以痴迷在書中的人他的文章必定寫得好,痴迷於技藝的人他的技術必定好;世上那些生活落拓一事無成的人,是都認為自己不傻不笨的。就像那些為了煙花女子而傾家蕩產的,哪有傻子、笨伯的事呢!(所以)從這裡可以明白聰慧狡黠到過份的地步,才是真痴、真呆、真笨、真傻!而人家孫先生痴什麼呢!”

《阿寶》這兩段的翻譯誰會?yyhyaoliping 2006-04-16

異史氏曰:“性痴則其志凝,故書痴者文必工,藝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無成者,皆自謂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蕩產,盧雉傾家,顧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過,乃是真痴,彼孫

《阿寶》這兩段的翻譯誰會?蕭蕭羽禺 2006-04-16

一、 作家及作品簡介:

蒲松齡(1640——1715),自留仙,號劍臣,別號柳泉居士,山東淄博人。出身於半農半商家庭,後來逐漸貧困,薄產不足自給,本人又屢屢失意於科場,只得作幕賓、塾師為生。他生當明清易代之際,貧困和黑暗現實造就了他“孤憤”“狂痴”的性格,“人生大半不稱意,放言豈必皆遊戲”,因此,借鬼狐花妖以寄真情,變成為蒲松齡必生的事業。

《聊齋志異》共收錄短篇小說294篇,綜合六朝志怪與唐傳奇之長,借談鬼說狐,曲折的反映作者對黑暗現實的不滿和批判,表達理想,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頂峰。

二、小說賞析

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寫過“書痴”、“藝痴”,這篇《阿寶》寫“情痴”,寫“情痴”者,古已有之,唐有《離魂記》傳奇,元人將此改編成雜劇《倩女離婚》,是元雜劇的名篇,明湯顯祖的《牡丹亭》,堪稱此類作品的極致。但這些作家都寫的是“女痴”,蒲松齡獨闢蹊徑,以痴筆寫痴人,塑造了孫子楚這樣一個男痴的形象,別開生面,情深趣濃,意態直入化境。

孫子楚之“痴”:

“性迂訥,人狂之輒信以為真。或鄰座有歌妓,則必遙望卻走。獲知其然,誘之來,使妓狎逼之,則赬言徹頸,汗珠珠下滴,因共為笑”

寥寥數語,寫盡老實人迂訥、痴憨的情態。乍看似乎隨意寫來,仔細玩味,文字簡約、生動,意蘊細微傳神:首先是開宗明義,點出“痴”字,突出了人物個性,其次說明孫生非放蕩之徒,恰為下文所要描繪的孫生對阿寶的綿綿真情作張本。

痴人自有凝志。孫生不僅對美好愛情大膽追求,而且感情熱烈,態度執著。當別人挪揄的讓他去向阿寶求婚,他不顧門第懸殊,遣媒作伐,行動果敢,這亦是一“痴”,不言而喻,孫生受到冷遇。不了作者在此處著以險筆,使文突起波瀾:

“媒媼將出,適遇寶。問之,以告。女戲曰:渠去其枝指,餘當歸之。”

這裡阿寶是戲言,及待孫生真的忍劇痛“以斧自斷其指”阿寶不能不為之震驚:“女亦奇之,戲請再去其痴”作者兩次用“戲”,第一次“戲”是寫阿寶的單純、真率,是真正的“戲”同時又以阿寶不無稚氣的“戲”反襯孫生的執著和頑強,既“痴”至於第二次的“戲請再去其痴”就不完全是玩笑了,因為阿包庇精心有所動。

從“會值清明”始作者集中寫阿寶姿容之美及孫生魂依阿寶情形:

……遙見有女子憩樹下,惡少年環如牆堵。……鍾情顛倒,品頭題足,紛紛若狂。

再從孫子楚的眼中和行動看阿寶:

生獨驀然,及眾他適,回視,生猶痴立故所。眾曳之曰:“魂隨阿寶去耶?”

亦不答。

既寫出孫生之“痴”亦襯托出阿寶之美,而且,為下文孫子楚雲以阿寶伏下預示,文情之妙,令人拍案。作者關於“離魂”“化鳥”的描寫是小說最精彩的篇章,真摯的情感精微的細節描繪,讀起來讓人神馳魂搖:

初,生見女去,竟不忍舍,覺身已從之行,漸傍其衿帶間,人無呵者。逐從女歸。坐臥依之,夜輒與狎,甚相得,然覺腹中奇餒,私慾一返家門,而迷不識路。

身從之行,傍依衿帶間的奇想,叫人嘆為觀之。孫子楚魂化鸚鵡,飛至阿寶居所,日夕依偎在所愛身邊的一段描寫,更是深情款款,感人至深:

女喜而撲之,鎖其肘,飼以麻子。大呼曰:“姐姐勿鎖,我孫子楚也!女大駭,解其縛,亦不去。女祝曰:“深情已篆中心。今人禽異類,姻何可復圓?鳥雲:得近芳澤,於願已足。”他人飼之,不食;女子飼之,則食。女坐,則集其膝;臥,則依其床。

寫“痴情”到如此地步!

當阿寶向鸚鵡祝曰:“君能復為人,當誓死相從。”

鳥雲:“誑我!”女乃自矢。鳥側目若有所思。“鳥乎?人乎?分明是寫人。此處妙在孫子楚一向篤誠敦實,一經妙筆點染,化鳥後竟平添出幾分可愛的狡猾。曾強了人物形象的豐富性。

阿寶之“痴”

忽而離婚,忽而化鳥,不僅極寫孫子楚之“痴”。同時也一層層細緻的揭示阿寶漸入“痴情”的內心變化過程,既“生以痴感,女亦痴應”的過程。阿寶從“心異之”到“駭極”、“亦駭”、“大駭”、“心益異之”,直至向父母表示“矢不他”,經歷了愛情從萌芽到成熟的細緻過程。阿寶從自己“陰感其情之深”就已心屬於孫,這是“痴情”之始。到她深感“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異類,姻好何可復圓?”這是希望,也是真誠剖白。愛戀逐深,“痴”亦甚。直至女又祝曰:“君能復為人,當誓死相從。”這是“痴”已極,最後則是“處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此乃“以痴報痴,至以身殉”(但明倫語)是兩“痴”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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